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悬泉置遗址出土简牍文书
尼雅汉简与汉文化在西域
最新热门    
 
从悬泉置壁书看《月令》在汉代的法律地位

时间:2009-7-24 13:53:10  来源:不详
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 
颜师古注引李奇曰:"时政,《月令》也。"号召公卿大夫"务顺四时月令"是成帝此诏的主要内容。
东汉诏书中往往又用"时令"表示《月令》中的各项规定:
《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永平二年春正月诏曰:"今令月吉日……班时令,敕群后……百僚师尹,其勉修厥职,顺行时令,敬若昊天,以绥兆人。" 
李贤注:"班,布也。时令谓《月令》也。四时各有令,若有乖舛,必致妖灾,故告之。""顺行时令"也就是遵循《月令》中的各项规定。此外,号召臣民遵行《月令》的诏书还有:
《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建初元年正月丙寅诏曰:"比年牛多疾疫,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方春东作,宜及时务。二千石勉劝农桑,弘致劳来。群公庶尹,各推精诚,专急人事。罪非殊死,须立秋案验。有司明慎选举,进柔良,退贪滑,顺时令,理冤狱……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后汉书·孝顺孝冲孝质帝纪》顺帝永建四年春正月丙寅诏曰:"务崇宽和,敬顺时令,遵典去苛,以称朕意。" 
具体的史实告诉我们,两汉皇帝三令五申的号召,得到了地方上的响应,即使偏远如西北边塞地区也不例外。除了悬泉置壁书《四时月令五十条》外,居延汉简[3]中也有不少例证:
E.P.T59:161:以书言会月二日●谨案:部六所,吏七人,卒廿四人,毋犯四时禁者谒报,敢言之。 
E.P.F22:46:●甲渠言部吏毋犯四时禁者 
E.P.F22:49:●甲渠言部吏毋犯四时禁者 
这些简基本属于西汉末年到东汉初年之间的遗物。这里的"四时禁"应该与前面所提到的"四时之禁"的含义相同,有下面几条材料为证: E.P.F22:50:建武四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之:府书曰,吏民毋犯四时禁,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犯四时禁者,敢言之。(A) 掾谭(B) 
EPF22:47:建武四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之:府移使者□所诏书曰,毋得屠杀马牛,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屠杀马牛者,敢□□(A) 掾谭(B) 
EPF22:48:建武四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之:诏书曰,吏民毋得伐树木,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伐树木者敢言之。(A) 掾谭(B) 
E.P.F22:51-52: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鄣守候 敢言之:府书曰,吏民毋犯四时禁,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犯四(51A)时禁者,敢言之。 掾谭、令史嘉(51B) 
EPF22:53: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鄣候敢言之:府书曰,吏民毋得伐树木,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伐树木(A) 掾谭、令史嘉(B)
前三枚简出土于同一地点(E.P.F22),简文所涉及的时间、人物完全相同,大概出自同一份报告。其中一枚简提到"四时禁",另外两枚简分别提到"毋得屠杀马牛"和"毋得伐树木",这大概是"四时禁"的部分具体内容。《月令》中明确禁止在春夏两季砍伐树木,至于马、牛,作为农业生产和军事活动中重要的畜力,《月令》虽未明确规定禁止宰杀,但在特定场合受到保护与《月令》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这说明,汉代以《月令》为蓝本制定的"四时之禁"会因时因地有所调整。 后两枚简也出土于同一地点(E.P.F22),简文所涉及的时间相同(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人物中的"掾谭、令史嘉"也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汇报者一为"甲渠鄣守候",一为"甲渠鄣候"。考虑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下的同一官职("候")"真"(正式的)与"守"(代理的)不可能并存,因此"甲渠鄣守候"与"甲渠鄣候"大概是同一个官吏,二者的差别可能是由于抄写者笔误所致。
这五枚简都是东汉初年的遗物,这说明,东汉政权刚刚建立,远在西北边塞的居延地区就已着手恢复生产,检查有关法律的执行情况。
至于两汉大臣援引《月令》议政的材料更是不胜枚举,限于篇幅,文不赘述。应当指出的是,《月令》在皇帝诏令及大臣奏疏中出现的频率并不亚于其他的儒家经典,有鉴于此,《月令》在这一时期的地位及其影响,不容低估。

三、汉代以前的《月令》
其实,早在汉代建立之前,《月令》就已经受到重视,并在政治、经济、法律等诸多方面发挥其影响。
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记录了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至秦统一六国时期的一系列法律条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