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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的产业结构与经济类型

时间:2009-7-24 13:53:35  来源:不详
20%。即使是饮食业的商人,也都可以成为巨富。如“贩脂,辱处也,而雍伯千金。卖浆,小业也,而张氏千万”①。
    汉代的一些政论家经常抨击商人兼并农民,以至使农民都“背本趋末”。有的人对农民“背本趋末”的现象还作了十分夸张的描述,如王符《潜夫论·浮侈篇》说:“今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於农夫,虚伪游手什於末业。……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洛阳是当时的大都市,非农业人口大大超过农业人口是有可能的。但说全国郡县市邑“类皆如此”,就决非事实。为什么当时的一些士大夫要极力夸大和抨击农民“背本趋末”的现象呢?王符的话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释。他说:“本末不足相供,则民安得不饥寒?饥寒并至,则民安能无奸轨?”②在汉代统治阶级的一些人看来,农民之所以饥寒交迫和乱法犯禁,就因为“本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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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②  王符:《潜夫论·浮侈篇》。
 
足相供”,亦即弃农经商的人太多了。这当然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王符无法理解,农民饥寒交迫和铤而走险的根本原因,在于封建官府与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他们离开土地到城市谋生,绝大多数都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事实上,大批农民离乡背井,更多地是成为流民或为人庸作,能够经商的是极少数。认为农民“背本”就是“趋末”,“趋末”就是从事工商业,这完全是一种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说法。《汉书·昭帝纪》说:“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师古注:“流庸,谓去其本乡而为人庸作”。说明离乡外出的农民,很多是去从事暂时陸的雇佣劳动。恩格斯在谈到古代的雇佣劳动时说:“那时雇佣劳动是一种例外,一种副业,一种救急办法,一种暂时措施。不时出去打短工的农业劳动者,都有自己的只能借以糊口的几亩土地”。①汉代许多外出庸作的农民,也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所从事的雇佣劳动,只是弥补生计不足的一种“暂时措施”和“副业”。他们通常过一段时间以后还是要回乡务农的。即使有些人从事只需少量资本的贩运性商业,也都带有暂时性和季节性的特点,并没有完全脱离农业劳动。与其说他们是“背本趋末”,不如说是“以末补本”。有些从事贩运性商业的农民,其实也是雇佣劳动者。居延汉简“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事”②,记载家住颍川昆阳的寇恩寄居居延,受雇为鄣候粟君载鱼去鯀得出售,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从事贩运性商业的雇佣劳动者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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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1页。
    ②  释文见《文物》1978年第1期。
 
“本业”和“末业”之分,固然反映了农业是古代社会最重要的生产部门这一客观事实,但汉代一些政论家“重本轻末”的观念以及封建国家所采取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却说明统治阶级中相当多的人根本不理解经济生活的运行需要各产业部门协调地发展。当然,也有一些有识之士对于所谓“本业’,和“末业”的关系持有不同的看法。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
 
“《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則财匱少’。财匱少而山泽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
 
班固的《汉书·食货志》也说:
 
“《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咸。”
 
在盐铁会议上,当主张“崇本退末”的文学提出“末盛则本亏,末修则民淫,本修则民悫。民悫则财用足,民侈则饥寒生’’时,桑弘羊驳斥说:
 
“古之立国家者,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市朝以一其求,致士民,聚万货,农商工师,各得所欲,交易而退。……故工不出,则农用乖;商不出,则宝货绝。农用乏,則谷不殖;宝货绝,則财用匱。”①
 
应该说,司马迁、桑弘羊和班固等人对于农业和工商业关系的认识,比起那些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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