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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的盗墓之风与人鬼恋故事的产生

时间:2009-7-24 13:57:16  来源:不详
《搜神记》卷一所载的杜兰香、成公智琼的故事,乃是公认的人神恋故事,现在一般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其产生原因,认为类似故事反映了中下层知识分子被压抑的某种潜意识,他们通过幻想来达成在现实生活中无实现的愿望。于是,这类作品的形成主要是基于某些人的丰富想象。然而,据小南一郎研究,这类故事并非仅仅具有心理上的满足功能,它们的产生更有其现实的功利的目的。杜兰香故事中的男主角张硕的身份有可能为巫医,而成公知琼故事中的男主角弦超则可能为巫师,这从故事中神女所吟之诗和所赠之物可以看出端倪。“这些人创造出与神女交往的传说,是为了给人造成他们的咒术来自天上,并特别神秘的印象。这也是一个为了取得实利的目的。”[1]此类由方士、巫师编造的神鬼故事甚多,这类人的职业决定了其“善诈伪”、“好大言”等特点[2],编造神话既是其特长,又是其职业需要。汉朝的新垣平、少翁、李少君、奕大、公孙卿即是其代表。时至晋朝,方士的诈伪行径不但没有收敛,相反有变本加厉的发展。葛洪在《抱朴子》卷六《微旨篇》说:“诸虚名道士,既善为诳诈,以欺学者,又多护短匿愚,耻于不知。”并说:“而浅薄之徒,率多夸诞自称,说以厉色希声,饰其虚妄,足以眩惑晚学,而敢为大言。”[3]并列举了古强、蔡诞、项曼都、白和诸方士的诈伪行径。这些由方士为了求财干利的目的而编造的故事恰恰符合了干宝等人“证神鬼实有”和猎奇的需要,因此,大量地被收入志怪小说。由于记录者有其鲜明的个人信仰和主观意图,所以不可能对事实本身作完全客观的记载,加上志怪文体所导致的记录上的简略,有些故事的真实目的往往被掩盖起来了,不加仔细考察就无法看出创作者的真实意图[4]。
  人神恋故事中经济动因的揭发,给了我们如下启示,首先,一些被现代人视为爱情故事的作品,其产生往往并不是由于浪漫而美丽的爱情,更强大的动力来自于现实的功利目的。其二,这类貌似爱情故事的作品与真正的爱情故事之间,并不是没有可能区分,它们必然在某些细节上表现得有所不同。基于这样的思路,我们来重新审视一下几个传统意义上的人鬼恋故事。 
一、《搜神记》中的人鬼恋故事
  《搜神记》卷十六中集中记载了几个人鬼恋的故事,它们分别是《紫玉韩重》、《辛道度》、《谈生》和《卢充》。我们先来看《紫玉韩重》故事:
  吴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童子韩重,年十九,有道术。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重学于齐鲁之间,临去,属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与女。玉结气死,葬阊门之外……(重)往吊于墓前。玉魂从墓出,见重……要重还冢……重感其言,送之还冢。玉与之饮 ,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王大怒曰:“……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趣收重……王妆梳,忽见玉……玉跪而言曰:“……重从远还……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我们首先就会发现这段传说的男主角的身份是一位“有道术”者,这就必须研究一下,这段传说是不是有自神其术的目的在。在这个传说中矛盾的解决完全取决于紫玉再现对夫差说明真相,这一情节乃是客观叙述中最具有神秘性的事件。夫差乃至于读者相信这场恋爱的存在,关键就在于死者的再现。而使亡者再现,恰恰是方士可以掌握的一种方技。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是方士少翁为汉武帝招致已亡故的李夫人[5],《汉书·李夫人传》载:
  夫人卒……上思念李夫人不已,方士齐人少翁言能致鬼神。乃夜张灯烛,设帷帐,陈酒肉,而令上居他帐,遥望见好女如李夫人之貌,还幄坐而步。又不得就视。帝愈益相思悲感,为作诗曰:“是邪、非邪?立而望之,偏何姗姗其来迟!”令乐府诸音家弦歌之。
又据《搜神记》卷二载:
  汉北海陵营陵有道人,能令人与已死人相见。其同郡人,妇死已数年,闻而往见之,曰:“愿令我一见亡妇,死不恨矣。”道人曰:“卿可往见之。若闻鼓声,即出勿留。”乃语其相见之术。俄而得见之。
  由此我们知道,按照当时方术水平,不但能招致亡者,而且还可以使其与生人互相对话。所以,紫玉韩重这一传说产生时的初始目的有可能是自神其技。但是,无论此一传说的本意为何,按照文本中的面貌,由于故事并不明言紫玉的再生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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