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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大市”和“狱市”——对陈直《汉书新证》两则论述的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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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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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淮水北有大市百余,小市十余所。大市备置官司,税敛既重,时甚苦之。 这里与“小市”对应的“大市”,则是“备置官司”的市,即比较正规的官市。以上这些变化可能从汉代已经开始,但目前尚难考其详。 [1] 陈直:《汉书新注》第131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2] 如段渝的《汉代集市考略》(载《文史杂志》1991年第5期),即征引和推衍陈直先生的说法,把跨地区的“大市”作为汉代第一级的集市。 [3] 俞伟超:《汉代的“亭”“市”陶文》,《文物》1963年第2期。 [4] 《周礼·质人》也有“大市”记载:“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用质,小市用剂。”按,这里的“大市”和“小市”是指大宗买卖和小宗买卖,与《司市》所言意义有别。 [5] 裘锡圭:《战国文字中的“市”》,《考古学报》1980年第3期。 [6] 《摹庐藏陶捃存》,30,“大市中四井器陶盖”。齐鲁书社,1983年。 [7] 雍城始建于公元前677年。 [8] 见《中国历史学年鉴1987》第348页,“凤翔发现秦都雍城市场和街道遗址”。 [9] 陈怀邦在“摹庐藏陶考释补正”中囿于汉高祖立大市之说,否定此陶井盖为秦器,无视春秋战国已存在大市的事实,误。见《摹庐藏陶捃存》书后。 [10] 《魏书》卷19中《任城王云列传》亦记此事。 [11] 《三国志》卷55《吴书·潘璋传》说:潘璋“后为吴大市,刺奸,盗贼断绝,由是知名”。 [12] 《陈书》卷30《傅縡列传》载:“后主即位,朝臣以华素无伐阅,竞排诋之,乃除大市令,既雅非所好,乃辞以疾,郁郁不得志。” [13] 《南史》卷5《齐本纪下》记废帝东昏侯潘妃等,“又于苑中立店肆,模大市,日游市中,杂所货物,与宫人阉竖共为裨贩”。 [14] 《洛阳伽蓝记》卷四:“出西阳门外四里,御道南有洛阳大市,周回八里。”《文选》16《闲居赋》“陪京泝伊,面郊後市”注引西晋陆机《洛阳记》曰:“洛阳凡三市:大市名曰金市,公观之西;城中马市,在大城之东;洛阳县市在大城南。然此市,洛阳县也。”关于洛阳“大市”的记载还有不少。例如《晋诸公别传·高坐》记胡僧尸黎密“永嘉中,进到此土,止于大市中”(《九家旧晋书辑本》)。这“大市”,就是指晋都洛阳的大市上一页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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