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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秦汉之际的小农与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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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4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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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和任务也就越繁重;相应地,国家的官吏层级也日渐复杂,其行政环节也就越多,行政效率也就越低,导致制度及政策变形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再加上,抽象的国家利益往往抵不过官吏个人利害得失的考虑,由此滋生出官吏执行国家政策不力,营私结党,假公济私,超强盘剥小农等严重问题,这对于小农与国家问脆弱共生关系的维持,无疑是雪上加霜。 此种现象,在汉代已相当普遍,其关键即在吏治问题。 此方面最有代表性的言论,见于《汉书·鲍宣传》: 凡民有七亡:阴阳不和,水旱为灾,一亡也;县官重责更赋租税,二亡也;贪吏并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强大姓,蚕食亡厌,四亡也;苛吏徭役,失农桑时,五亡也;部落鼓鸣,男女遮列,六亡也;盗贼劫掠,取民财物,七亡也。七亡尚可,又有七死:酷吏殴杀,一死也;治狱深刻,二死也;怨陷无辜,三死也;盗贼横发,四死也;冤仇相残,五死也;岁恶饥饿,六死也;时气疾疫,七死也。民有七亡而无一得,欲望国安,诚难;民有七死而无一生,欲望刑措,诚难。此非公卿、守、相贪残成化之所致邪? 其中所列情形,显示汉代小农生存处境之恶劣,让人触目惊心。但仔细分析鲍宣所举各条,“七亡”、“七死”之中,各有三项与官吏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其余各项,虽具体原因不一,但也均与官吏执行国家政策不力有关。鲍宣将小农破产的最终原因,归结为官员“贪残化成”,真可谓一针见血! 小农与国家的共生互动关系,是我们理解中国传统社会变迁的一把钥匙。对战国秦汉之际小农与国家关系的考察表明:小农经济的产生,以及小农与国家间直接的共生互动关系的确立,是中国古代国家集权化进程制度选择的必然结果。小农阶层的繁荣,构成秦汉中央集权国家的根本基石;而集权国家对小农生活的全面介入,是小农经济得以维持的前提。但集权国家复杂政治生态的影响,又是小农经济招致破产的重要因缘之一。小农经济的全面破产之时,也就是集权国家统治基础彻底崩溃之日。小农与国家问共生互动关系,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深远影响,于此可见一斑。 注释: ① 傅筑夫:《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7页;赵俪生:《中国土地制度史论要》,载《赵俪生史学论著自选集》,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2页;杨宽:《战国史》(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6页。 ② 赵锡元:《中国奴隶社会史述要》,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244页。 ③ 许倬云:《汉代农业:中国早期农业经济的形成》,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④ 孙达人:《中国农民史论纲》,中央编译局出版社,第72—79页。 ⑤ 黄中业:《战国变法运动》,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45页;杨宽:《战国史》(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3页。 ⑥ 张金光:《银雀山汉简中的官社经济体制》,《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⑦ 谢维扬:《周代家庭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78页。 ⑧ 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574页。 ⑨ 《汉书·食货志》引晁错疏曰:“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 ⑩ 《湖北江陵凤凰山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第6期。 ⑾[21] 《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二年律令·户律》,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n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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