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全公主对孙吴政局变化的
孙吴之学术文化风尚考论
最新热门    
 
论孙吴政权中的南北士人(附田余庆、祝总斌先生批语)

时间:2009-7-24 13:54:52  来源:不详
前即两宫之争的第一阶段,孙权就已对南士领袖不再信任。《文选》卷47《三国名臣序赞》云,陆逊“正以招疑,忠而获戾”,李善注谓因逊谏权废太子。以后孙权“累遣中使责让逊,逊愤恚而卒”[35]。顾谭兄弟及张休被徙交州,张纯弃市,而吾粲则“为霸,竺等所谮害,下狱诛”。两宫之争第二阶段,太子将废,吴郡朱据因屡屡进谏,被杖责一百,最后贬官赐死,尚书仆射屈晃则斥归田里,而无难督陈正、五营督陈象因上书进谏遭族诛,“群臣坐谏诛放者十数”。孙和终于被废徙故障[36],孙和之党受到严重打击。与太子集团的覆(田先生:覆。作者注:原文“覆”之上部手写较草,像“雨”字,先生因此校正。)灭相反,鲁王之党在二宫之争中基本未受任何处罚,反而随南士力量的削弱,他们在孙吴政权中的地位逐渐上升。《三国志》卷56《吴书·朱然传》云:“又陆逊亦卒,功臣名将存者惟然,莫与比隆。”论声望和资历,朱然应是继陆逊为相的最佳人选(田先生:朱然似无从政经历),但是,孙呻吟年余[37],大概是由于对南士的疑忌心理尚未消除,终于以北士首领步骘为相,转朱然为左大司马,同时,党于鲁王的全琮为右大司马,而品岱则迁为上大将军[38]。值得注意的是,赤乌九年(246年)前,孙吴大司马无左右之分,此次大司马分为左右,不知是为了平衡朱、全二人的权力还是有其他用意。在两宫之争中,鲁王之党中只有职位不高的杨竺、全寄、孙奇、吴安等人在第二阶段被诛[39],而谗毁其间推助澜的全公主未受任何处罚,而且在以后的政治斗争中继续起着重要作用。
  孙权处理两宫之争,对南士罪轻罚重,表明孙权已经背离建国时期 “忘过记功”的用人宗旨[40],开始对南士进行打击。而且孙权并没有因南士领袖人物的或死或放而消除对其子嗣的怀疑。《三国志》卷27《魏书·王基传》载:

  吴尝发大众集建业,扬声欲入冠扬州,刺史诸葛诞使王基策之。基曰:“……今陆逊等已死,而权年老,内无贤嗣,中无谋主。权自出则惧内衅卒起,痈疽发溃;遣将则旧将已尽,新将未信,此不过欲补○支党,还自保护耳。”

此事发生在曹魏邵陵历公八年,即孙吴赤乌九年。其时两宫之争日趋激烈,孙权不会置内部政争于不顾,亲自出兵,陆逊、步骘、全琮诸人相继去世,东吴旧将确实寥寥无几,王基之言可谓洞悉内情。但“新将未信”未明指何人。考陆逊卒后,新提拔的重要将领主要有诸葛恪和陆抗,恪迁大将军,抗拜立节中郎将。孙权虽认为诸葛恪“刚很(田先生:狠?很?)自用”,但即委之以辅政重任,就不可能怀疑他。而且诸葛恪早年有讨平山越的经历,拜将时已年过四十[41],似不可谓之“新将”。陆逊卒于赤乌八年,陆抗年二十,则其拜将之年只有二十一,“新将”之称对他非常合适。孙权因怀疑陆逊,而以(杨)竺所白逊二十事问抗。虽然陆抗“无所顾问、事事条答”[42],但我想孙权对陆逊的怀疑不会因陆抗回答得体而很快消除,而且将这种怀疑推及到陆抗,不是不可能的(田先生:讲得颇有道理。只是材料错综复杂,事在疑似之间,还难落实,须再加一把劲)。
  经过两宫之争,南士或杀或贬,力量大为削弱,在赤乌后期不再具有当轴处政的优势。而且孙权对南士的怀疑及压抑至其统治末年终未改变。孙权临终所任命的辅政大臣没有一个南方士人便说明了这一点。

  太二年春(252年),孙权遗命以诸葛恪、孙弘、滕胤及吕据、孙峻为辅政大臣,辅佐孙亮。在这些顾命大臣中,吕据、二孙党于鲁王霸,属北士集团,已见上述,诸葛恪、滕胤则宗奉太子。诸葛恪乃琅琊诸葛瑾之子,诸葛瑾是辅佐孙权开创孙吴基业的重要人物,仕至大将军,他和张昭、周瑜、鲁肃诸人共同组成北方士人的核心。诸葛恪身为北士子弟,在两宫之争中,却与南士共同支持太子和,我想主要由于孙和之妃张氏是他的外甥[43],二人有着共同利害关系,在政治观点上倒未必有多少相同处,因为诸葛恪的施政方针与南士所主张的“以德治国”是大异其趣的。《三国志》卷64《吴书·诸葛恪传》注引《吴书》曰:

  权寝疾,议付所托。时朝臣咸皆注意于恪,而孙峻表恪任辅政,可付大事,权嫌恪刚很(田先生:狠?)自用,峻以当今朝臣皆莫及,遂固保之,乃征恪。

孙峻在两宫之争中,和诸葛恪分属不同集团,他一力推荐诸葛恪,原因在于诸葛恪和南士关系并不密切,而且与施绩嫌隙甚深[44](田先生:道理不充足,有点弯弯绕)。诸葛恪党于太子和经历,又使南士在自己没有人选入辅政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