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全公主对孙吴政局变化的
孙吴之学术文化风尚考论
最新热门    
 
论孙吴政权中的南北士人(附田余庆、祝总斌先生批语)

时间:2009-7-24 13:54:52  来源:不详
”。南士对诸葛恪初时的信任完全丧失,而代之以深深的失望和怨恨。诸葛恪执政伊始建立起来的威信荡然无存,完全丧失了统治基础。太元二年十月,孙峻“因民之多怨,众之所嫌”,与吴主孙亮合谋除掉了诸葛恪,其弟诸葛融也为施绩所杀,孙峻代替诸葛恪掌握了孙吴政权。
  诸葛恪兴由于南士,败亦由于南士,他的兴衰史说明,北士在与南士斗争中,或者可以在某个时期略占优势,甚至可以取代南士执掌国政,但秉政者却不可以始终推行与南士“以德治国”方针相背离的政策,否则,将失去自己的统治基础,其失败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孙吴立国江东的基础是南士,而不是北士。 

  本文简略分析了孙吴政权内部不同时期南北士人的矛盾和斗争。这种情况与东晋颇为不同。连绵相继的移民浪潮为南渡的东晋侨姓士族不断注入新鲜的血液,增加了他们的力量,从而使其在与南方士族的斗争中始终占有很大的优势,而孙吴政权中的北士集团却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与南士作斗争的只是最初随孙氏南渡开创江东基业的淮泗士人及其后代,而无新的力量可以补充。随北士的自然死亡及其后代落籍当地[48],北士很难作为一个集团存在下去,南北之争也就逐渐失去了实际意义。诸葛恪是南北之争中北士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他被杀后,北士人才已无可称道者;相反,南士则逐渐发展起来,人才相衔而出,高级官僚全部由他们担任,他们重新掌握了孙吴政权,这种情况到孙吴灭亡一直没有改变。

  田先生批语:写得不错,有基础,还须搓揉。关键在提高说服力。


[1]田余庆:《孙吴的建国道路》,《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中国文化》1992年第4期。
[2] 《三国志》卷59《吴书·孙登传》。
[3] 《三国志》卷58《吴书·陆逊传》。
[4] 《三国志》卷61《吴书·陆凯传》。
[5] 《三国志》卷57《吴书·陆瑁传》。
[6] 《三国志》卷52《吴书·顾雍传》。
[7] 《三国志》卷59《吴书·孙登传》。
[8] 《三国志》卷50《吴书·徐夫人传》及注引《江表传》。
[9] 《三国志》卷47《吴书·孙权传》云孙登生于赤乌四年即公元241年,《孙登传》言其卒年33,所以孙登应生于东汉建安十四年即公元209年。
[10] 《三国志》卷50《吴书·吴夫人传》。
[11] 《三国志》卷50《吴书·谢夫人传》。
[12] 《三国志》卷62《吴书·胡综传》。
[13] 《三国志》卷52《吴书·顾雍传》
[14] 参《三国志》卷52《吴书·顾雍传》,卷58《吴书·陆逊传》,卷61《吴书·潘濬传》。
[15] 《三国志》卷61《吴书·潘濬传》。
[16] 田余庆:《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中国文化》1992年第4期。
[17] 《三国志》卷56《吴书·朱治传》。田余庆先生《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一文对朱治大量举荐吴郡四姓子弟作了详尽分析,请参考。
[18] 《三国志》卷57《吴书·虞翻传》注引《会稽典录》。
[19] 《三国志》卷52《吴书·顾邵传》。
[20] 《三国志》卷52《吴书·张休传》及注引《吴书》。
[21] 《三国志》卷59《吴书·孙和传》。
[22] 《三国志》卷58《吴书·陆逊传》。
[23] 《三国志》卷57《吴书·朱据传》注引殷基《通语》。
[24] 《三国志》卷59《吴书·孙和传》注引《吴历》。
[25] 《三国志》卷52《吴书·步骘传》、卷60《吴书·吕岱传》、卷56《吴书·吕范传》。
[26] 《三国志》卷60《吴书·全琮传》。
[27] 《三国志》卷61《吴书·孙和传》注引《吴历》。
[28] 《三国志》卷48《吴书·孙亮传》。
[29] 《汉书》卷97(下)《外戚·赵皇后传》师古注“中宫”曰:“皇后所居。”
[30] 《三国志》卷58《吴书·陆逊传》。
[31] 《三国志》卷52《吴书·张休传》及注引《吴录》。
[32] 参《三国志》卷57《吴书·吾粲传》、卷59《吴书·孙和传》、卷61《吴书·陆凯传》。
[33] 《三国志》卷56《吴书·施绩传》所载与《通鉴》大致相同。但无“鲁王曲意结交当时名士”之语。南人中名士颇多,我想陆逊等人均在鲁王结交亡列,但支持鲁王的南人却十分少见。《通鉴》所载更能反映南士对鲁王的态度。
[34] 《三国志》卷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