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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家人”

时间:2009-7-24 13:55:42  来源:不详
二堂之侧,但也有在内宅者。“签押房”是印官日常办公的处所,地点在二堂之侧。两边厢房或者书房是幕友的居所,也是他们办公的地方。在“内署”和“外署”之间,有一门相通,是为“宅门”。这就是“门上”看管的所在。此门之内,包括二堂、签押房及厢房和官员家眷、官亲、家人等居住之内宅,通称“宅内”。这就是官员、官亲、幕友、家人日常活动的地方。外署之吏役,没有使唤之令,不得入内。公文传送也以此为交接的枢纽。所以,宅门是“官长耳目咽喉之所”。[36]
  由于宅门“乃咽喉之要道”,门房事务也就特别繁杂。方大湜《平平言》说:门丁所司之事,约有五端:一曰传唤书差;一曰出纳稿签;一曰访察情形;一曰商量公事;一曰为官代劳。[37]就日常工作而言,门上所管之事如下:
  一、发梆传点,启闭宅门,以及维持衙署安全。
  衙门中有“梆鼓”,为官吏人等作息而设,即所谓“为各官禀见拜见、收发公文签稿套而设”。[38]据何耿绳《学治述略》记载:“春、冬二季,每日卯正一刻发头梆,辰正一刻发二梆,申初三刻发晚梆,酉正三刻宅门上锁。夏、秋二季,卯初一刻发头梆,辰初一刻发二梆,申正三刻发晚梆,戊初三刻宅门上锁。管门家人派有专司启闭者。”[39]与发梆相配合,还要传点。黎明发头梆,打点七下。发二梆,打点五下,[40]发晚梆也传点五下。41每日发头梆,门上开启宅门;发钥匙,放守署人役出署。[42]其时,六房三班内外人等,“尽行起身”。[43]“俟官起榻,下内签押房,发二梆”。[44]“二梆即发签稿,呈禀公文等件,或送进送出,即其时也”。但亦有早二梆送稿,晚二梆送签的。[45]“三更之后,发锁封锁宅门,点上宿人进署;吩咐厨房、茶炉、剃头、幕随、门印、跟班房、帐房、上房各处,均令小心火烛,各处守门户。”[46]同时,门上要“查守仓库、监狱民壮兵丁人等,以重防范”。[47]值得指出,当时衙门中发梆传点,不仅仅是作息的信号,它同时是官员办事公事的“仪注”。[48]
  二、收发来往公文,在内署与外署之间的传递稿案,以及发出差票。
  外来公私文件由把门差役接到之后,立即送达门房,门上接收,并登记,再送进签押房;外送之公私文件也由此登记发出。《各行事件》记载:“一切事宜,总要根寻,存写号簿,名曰‘日记’。有投递荐函,要问清住址来历;辞行问何日起程,至何地方,有何公事,总要登记,防备官问,以便答应”。“收平移文通缉事,俱要验明封外件数,将封拆看,是何公事,看毕送交签押房,呈官阅判到期。如文书错落、不对件数者,即唤把门差役,扣问来差,即备移文回复”;“至平常往来包封书信,切莫拆开,仍原封呈官”。“发上宪文书,及详文、一切禀报,而平常事务,总宜细心过目。字无错落,点明件数,方可再封口发出”。[49]衙门之内,一应公事由门上传交给外署之承发房;六房书吏所办稿案则由承发房送到门上,再由门上送到签押房。稿套的进出,都要亲自检点。[50]“每日所办之事,及发承行差票,必要亲手挂记,问明经承:某房姓名,原差某人;原、被告某人,某人具控某人,诉案词由,方好催案追差”。[51]
  三、禀报命盗案件,传集吏役,维持衙署秩序,以及接待过往人犯。
  “遇报命案者,必须看明词情由,令他协同地保,及房族邻人,前来告状。将报案之人,交差带往,随即将词呈官阅判日期,一面传齐刑、招房、仵作及站堂差役等,齐即请官坐堂”;“遇喊冤击鼓等事,即锅值日头目,问明情由。先看案之轻重,有词无词。若无词,吩咐值日头〔目〕带去做词。而后将词送进,呈官看过,判写日期下来,带交签稿”;“原差将凶犯人证如带齐者,即吩咐差役细心管押,随即请官坐堂问供收监”。[52]平时则于“二梆以后,门上查点本日案件数目,传唤书差,饬齐各案人证,伺候听审。如本日案件较多,晚梆以后,亦如早梆伺候”。[53]“凡官升堂,毋许书差交头嬉笑,插语高声。每晚堂,更要小心支更梭巡,更鼓务要严紧”。[54]“解来人犯,面谕差照票验明斗箕,标牌收监后,再拆来文,核对无错,方发刑房;照缮短文解票,送签押盖印挂号。次早,请官升堂点解,吩咐沿途小心;并发回照,交前站差领。如遇该犯带病,当取来解甘结。配军流徒,须要查其火牌文件,恐沿途错递。”[55]
  四、传唤询问赋税征解事宜。这是内署官、幕与外署户粮房,以及仓库各房之间传递信息的工作。
  据《各行事件》记载,这项工作的情况大致如下:“官到时,速传粮房查问钱漕、粮米、地丁、屯粮、渔租、杂税若干,前任已征若干,已解若干,务要查明批回,令他开出清单查核”;“问每年可有多少契税,现在有无瞒税者,问明详叙,回官出示,严禁瞒税;查问前任现在契尾存余有若干”;“唤仓房,查问常平、社仓积谷额数若干,现存仓中若干,查明斗级甘结、前官有无亏欠谷项,问现存何处,务要开呈清单”;“问户粮房,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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