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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的科学化:从顾颉刚到傅斯年

时间:2009-7-24 13:55:56  来源:不详
史学这一具体知识领域。 

   二、古史新证 

较之疑古派以科学的理性与科学的方法解构古史系统及传统的价值体系,并由此在史学领域突出了科学的价值观内涵,王国维更多地从事于史学本身的实证研究;同是推重科学,王国维的关注之点主要指向科学的内在价值。 
   
疑古派主张推翻传统的古史系统,所着重的主要是破,顾颉刚对此并不讳言:“我的现在的研究仅仅在破坏伪古史的系统上面致力罢了。”(注:《古史辨》第1册,第50页。)在存疑和破的旗帜下,疑古派常常过分地强调否定和解构的意义。胡适明确提倡:“宁疑古而失之,不可信古而失之。”(注:《古史辨》第1册,第23页。)以此为原则,古史辨中的疑古,往往有时而疏。以“禹”的考辨而言,顾颉刚仅仅根据《诗经》等文献中的某些材料,便推断西周以前“禹”被视为神;又根据《说文》等材料,进而将“禹”归结为某种动物。(注:《古史辨》第1册,第61-63页。)尽管顾颉刚后来对自己的看法有所修正,但在古史讨论初起之时提出的这些论点,对史学界已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从某些方面看,疑古派确乎或多或少将科学信念下的存疑与科学信念下的的独断融合为一。 
   
王国维已注意到疑古派侧重证伪和存疑的偏向,尽管他对疑古派的怀疑态度与批评精神并不一概否定,但对其疑古之过却提出了批评:“至于近世,乃知孔安国本《尚书》之伪,《纪年》之不可信。而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注:《古史新证》是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学校国学研究院时编撰的讲义,其中第一章(即总论)、第二章曾刊载于1926年出版的《古史辨》第一册。)怀疑本来是为了得其真(去伪存真),但一味怀疑,却不免会走向反面。所以如此的原因之一,在于对材料未能全面地把握与运用。王国维所谓对古史材料未能作充分处理,在相当程度上既是指疑古派执着于怀疑的原则,又是指疑古派仅仅停留于传统的文献材料,而未能对古史材料作更广义的理解。 
   
与疑古派的如上局限相对,王国维提出了著名的二重证据法。在《古史新证·总论》中,紧接以上引文,王国维对二重证据法作了具体阐释: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 

纸上材料即传统的文献材料;地下材料,即考古发现的新材料,如甲骨、金石等等。相对于文献材料,后者具有实物的形态。王国维对地下新材料的注重,当然并非始于此时,事实上,在此之前,王国维已指出“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并肯定“纸上之学问赖于地下之学问”(注:参见王国维:《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静安文集续编》。)。不过,明确地提出二重证据法,则是在古史讨论展开之后:它既可以看作是王国维自身史学研究的总结,也可以视为对古代辨的一种回应。 
   
如前所述,疑古派之辨伪史,主要以文献材料为根据,尽管后来顾颉刚亦注意到了仅仅运用文献材料有其局限性,要再现真实的古史系统,离不开地下的实物材料,但从总体上看,疑古派并没有能真正运用考古材料进行实证性的研究。相形之下,王国维将地下的新材料视为研究古史的重要根据,以此印证传统的文献材料。从形态上看,地下的考古材料无疑更接近外在的客观对象,从地下的实物材料出发,在研究方式上亦更为趋近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可以看到,在推重实物材料的背后,多少蕴含着以自然科学的为研究范式的学术走向。正如疑古派通过强化存疑原则而认同科学的理性精神一样,王国维在研究材料和对象上,以不同的方式展示了相近的科学追求。 
   
当然,研究的对象和材料上与科学的趋近,还具有某种外在的形式,从方法论上看,二重证据法的意义并不限于此。王国维所说的纸上材料与地下材料,首先固然涉及史料的类别:一为文献材料,一为保存在地下的实物材料,但它又不仅仅限于材料的分类。地下的实物之具有独特的价值,并不只是取决于其材料,在更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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