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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政治腐败和反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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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1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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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程序,构成了一整套反腐败的机制。目前在美国,执行监督和制止公共腐败的政府部门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负有对公共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和起诉的功能,它们是联邦刑事调查和起诉机构,主要有:司法部刑事局公共诚实处(The Public Integrity Sect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美国检查官(American Attorneys)、联邦调查局(the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和独立检察官(Independent Counsels)。
第二类监督和制止腐败行为的机构是非刑事公共诚实机构,它们不具有对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和起诉的功能,其主要责任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而审查联邦雇员和官员的财产情况,解释刑法和行政部门的公共诚实规则,确保联邦雇员和官员对它们的理解。“水门事件”后,负责公共诚实的联邦机构不仅增多了,而且扩大了其活动范围。它们获得前所未有的独立地位,并成为许多公共道德争论的最后仲裁者。非刑事公共诚实机构包括:司法部律师办公室(the Office of Legal Council)(OLC)、政府道德办公室(the Office of Government Ethics)、监察长办公室(Inspector General Offices)和白宫律师办公室(the Office of White House Counsel)。
关于这些机构的功能、构成、演变和发展,限于篇幅,在此就不详述了。
在美国,到1996年有36个州制定了道德规则,并设立了“委员会”或“办公室”来监督道德管理。【注释】Steven Cohen and William B. Eimicke, “Ethics and the Public Administrator,”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the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527 (January 1995), p.97.【注尾】这些委员会一般执行公共道德调查、提出咨询、监督或审查财产申报。州司法部长办公室和地方检查官日常执行州的关于公共腐败的法律。不过,在进行对最严重的公共腐败调查方面,联邦执法机构起了最重要的作用。有50个以上的联邦执法机构具有执行公共腐败调查的责任。联邦调查局、司法部刑事局公共诚实处、美国检察官、独立检察官,以及各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都在揭发、调查和起诉地方、州和联邦公共腐败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从80年代到1992年,联邦法庭立案的与公共腐败有关的刑事案件增加了70%,从27968件增加到47472件。同一期间,联邦检察官起诉了12897件针对地方、州和联邦官员和雇员的公共腐败行为,有11256件公共腐败案件被定罪。【注释】Robert N. Roberts and Marion T. Doss, Jr., From Watergate to Whitewater, The Public Integrity War, p.88.【注尾】根据司法部1993年给国会的报告,从1974年到1993年,6824名联邦官员、1195名州官员、3706名地方官员和4186名其他个人在联邦检察官起诉其违犯《政府道德法》的基础上被定罪。【注释】Ibid., p.90.【注尾】这一事实也说明,在美国,州的执法机构仍然有相当大的困难来发现州和地方层次上的公共腐败,因此州需要联邦的支持来把腐败的州和地方官员绳之以法。
观察美国的反腐败实践,可以归纳出如下一些主要特点:
第一,美国历史上最腐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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