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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古中国、古印度:人类早期文明的三种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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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3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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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据有关周代的历史资料看,由氏族领袖演变而来的国家统治者采取了分封诸侯和承认原有土著势力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根据血缘和亲疏关系,将一部分土地分给自己的子弟;另一方面则承认地方宗族势力的合法地位。从理论上讲,“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属于国家而非私有,但在实际上,王侯领主们对土地的控制和使用都有着世袭的权力,因而在长期的过程中便形成了一种血缘性、地域性很强的“宗法”管理体制。“据近人考究,‘宗法’制度大略是这样的:譬如天子世世相传,每世的天子都是以嫡长子的资格继承父位,奉戴始祖,是为大宗;他们的众子(包括嫡长子的诸母兄弟与庶子)封为诸侯,为小宗。每世的诸侯也是以嫡长子的资格继承父位,奉始祖为大宗;他们的众子各有食地为小宗。……在宗法制度之下,从天子起到士为止,可以合成一个大家族。大家族中的成员各以其对宗主的亲疏关系而定其地位的高低。” 这种“宗法”关系的意义不仅局限于统治阶层,其基本精神已渗透至整个中国社会。 如果说,生产力和自然环境的不同,致使中国古人选择了不同于希腊的文明路径;那么也正是为了维护这一路径的畅通,使得他们在对图腾崇拜的改造过程中没有将其中的自然对象进一步神化,而是将其中的血缘成分进一步人化,并使其成为服务于宗法社会的意识形态。于是,人们不去崇拜那些主宰自然而又与血缘无关的神祗,而是要敬奉那些既是家族长老又是权力象征的祖先。这便是我们所说的图腾崇拜(自然与血缘的神秘统一)——祖先崇拜(血缘的人化)——伦理精神(血缘关系的提炼)的文明路径。 按照英国学者汤因比有关“挑战与应战”的理论模式来看,任何一种文化的形成与发展,都是对“挑战”的“应战”。所谓“挑战”,就是外在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向人们提出一些不容回避的历史课题;而所谓“应战”,就是人们在这些课题的要求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而产生的文化对策。因此,每一次“应战”的成功,都会导致一种文化模式的出现或变革;而每一次“应战”的失败,都会导致一种文化模式的衰亡或破产。在大致相同的自然环境下,如果说中国的华夏代文化是前者的代表,那么印度的哈巴拉文化则是后者的典型。 与中国的上古时代相似,产生于印度河流域的哈巴拉文化也是以农业为基础的,而印度河沿岸的冲积平原也有着易于耕种而又容易泛滥的特点。更为相同的是,从产生力的发展水平来看,当时的人们还不会炼铁,青铜工具也不多见。但是,哈巴拉文化为什么没有像中国的夏代那样建立早熟的国家政权以治理河流的泛滥呢?关于这一点,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一种意见认为,面对印度河流域的环境“挑战”,哈巴拉文化的创造者们没有采取积极的“应战”措施,去组织人力疏浚河道,而是以一种躲避的态度选择了向外迁徙。哈巴拉东方的雅木拿河、恒河和古贾拉特等地区发现的遗址,为这种观点提供了证据。然而旧的问题刚刚解决,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处于亚热带地区的印度河流域适于种植麦类作物和饲养山羊等牲畜,而属于热带气候的恒河领域和德干高原则适于种植稻类作物和饲养水牛等牲畜。由于从哈巴拉远道迁徙而来的居民未能掌握新的耕作方法和饲养技术,再加上自然灾害的和外族入侵的出现,最终竟导致了文化的消亡。 由于最早的印度先民既不像希腊人那样,在民族的迁徙中创造了新的城邦制度;又不像中国人那样,以早熟的国家形态来抗拒自然界的挑战,于是便在将印度文化的再创造留给了以后入侵的雅利安人。与从事农耕生产的土著民族相比,属于游牧民族的雅利安人虽具有能征善战的优势,却不具备更高的文化水准。这些占领者一方面吸收了当地文化的营养,创造了吠陀经典;一方面却又敌视当地的土著居民,将他们视之为扁鼻子、黑皮肤的下等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既非公民社会,又非宗法社会的种姓社会出现了。在梵文中,被译为“种姓”的“瓦尔那”(Varna)有着肤色、形象、种族的意思。在其最早出现的《梨俱吠陀》一书中,白皮肤的雅利安人被称作“雅利安瓦尔那”,黑皮肤的土著人被称作“达萨瓦尔那”。随着历史的发展,后来在雅利安瓦尔那中又分化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三大种姓,而作为达萨瓦尔那的大批土著居民和战争奴隶则沦为首陀罗和不可接触者,种姓制度便由此诞生了。 由于历史的复杂因素,四个瓦尔那与雅利安人和土著民族的划分并不是严格对位的关系。据记载,一些土著部落的上层人物曾经通过与雅利安人联姻的方式融入婆罗门或刹帝利种姓,而有些下层的雅利安人也曾沦为首陀罗和不可接触者。然而尽管如此,种姓制度的确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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