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原型及其早期历史行程 |
 |
时间:2009-7-24 13:57:17 来源:不详
|
|
|
开辟广阔的仕途。儒学得到官方的大力支持,因而得以树立正统地位,而“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③。 汉武帝尊儒诚然有粉饰太平的用意,但余英时说“儒家养民、教民的基本教义则好象并没有博得他的同情”,这种看法似也值得商榷。《汉书·武帝纪》中的一些诏令,表明他是关心“养民”、“教民”的。如元鼎二年诏曰:“仁不异远,义不辞难。今京师虽未为丰年,山林池泽之饶与民共之。今水潦移于江南,迫隆冬至,朕惧其饥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谕告所抵,无令重困。” 元朔五年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焉。”公孙弘时为丞相,正是据此请为博士置弟子员的。 余英时认为文景之世的循吏多因循黄老无为式的治民之官,而在司马迁之世,积极从事“先富后教”的循吏也尚未成为普遍的典型。这是一个富有启发性的见解。本来,“先富后教”型循吏之代替清静无为式的循吏,这个现象正好说明封建政治文化生态的演变,与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和官方意识形态的转变有密切关系。但余英时却从文化秩序与政治秩序“分野”的固定观念出发,认定“先富后教”型的循吏是以“师儒”的身份推行教化,“循吏在发挥‘师’的功能时,他事实上已离开了‘吏’的岗位;他所奉行的不复是朝廷法令,而是大传统的中心教义”①。余英时的这种观点,涉及到对封建官僚本质的认识。循吏作为封建官僚,他们的本质究竟是“师”还是“吏”?我们不妨就余英时所举出的几个循吏典型来略作分析。 余英时说,文翁在任蜀郡守时实行的教化,“不是‘吏’的功能,而是‘师儒’的作用”②。事实是否如此呢?《汉书·循吏文翁传》说: “景帝末,为蜀郡守,仁爱好教化。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减省少府用度,买刀布蜀物,齎计吏以遗博士。数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用次察举,官有至郡守刺史者。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为除更繇,高者以补郡县吏,次为孝弟力田。常选学官童子,使在便坐受事。每出行县,益从学官诸生明经饬行者与俱,使传教令,出入闺閤。县邑吏民见而荣之,数年,争欲为学官弟子,富人至出钱以求之,繇是大化。” 引文是长了些,但它却很能说明问题。文翁分明是一个善于把文化秩序和政治秩序结合起来,利用郡守的权力推行教化,并为封建国家培养官僚后备军的循吏,怎么能说他所发挥的“不是‘吏’的功能,而是‘师儒’的作用”呢?试问汉代哪位不是官吏的师儒,有如此能耐呢? 余英时举出汉武帝时期另一个具有“吏”和“师”双重身份的循吏是兒宽。兒宽任左内史收租税时,“时裁稠狭,与民相假贷,以故租多不入”③,因而差一点受到免职的处分。余英时以此为例,说明当循吏的“两重身份发生抵触时,他往往舍‘法令’而取‘仁爱’”。④在谈到左内史治下的人民听到兒宽可能被免职的消息后,纷纷自动补缴租税,使兒宽“课吏以最”而得以免职时,又说兒宽“受知于武帝仍在于他是一个能执行法令的能吏,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仁爱教化’的循吏”。⑤其实,兒宽对一时不能完租的农民假以宽限,可以说是为官的善政,但与“师儒”无关。汉武帝对他的赏识,显然也不能说只是欣赏他能执行法令而并不欣赏他推行教化。《汉书·兒宽传》载,兒宽“以郡国选诣博士,受业孔安国”。说他有儒家的文化背景当无问题,但他之发迹,是由于他为廷尉张汤代草奏疏,受到武帝的赏识。可以说,兒宽是一个深谙儒学而又能“以古法义决疑狱”①的官吏。兒宽治民,“劝农业,缓刑罚,理狱讼,卑体下士,务在于得民心”。但他又善于迎合汉武帝的意向。武帝欲仿古巡狩封禅,“诸儒对者五十余人,未能有所定”。武帝问及兒宽,兒宽说:“享荐之义,不著于经”,“唯圣主所由,制定其当,非群臣之所能列。”武帝听了十分高兴,“乃自制仪,采儒术以文焉”。②《汉书·循吏传》未收兒宽传。余英时认为兒宽够得上称为循吏,未尝不可,但认为当“吏”和“师”的“两重身份发生抵触时,他往往舍‘法令’而取‘仁爱’”,这就无从说起了。 受到余英时特别注意的另一位循吏是韩延寿。《汉书·韩延寿传》载他为颍川、东郡等郡太守,“上礼义,好古教化”,“令行禁止,断狱大减”,所在称治。他为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