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试论耶律楚材在蒙元时期
试论大革命后期的陈独秀
试论民族因素对苏联调停
试论冯友兰的“释古”
试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与
方豪与中西交通史研究
试论中国近代史上的文化
试论顾颉刚先生的疑古思
中西文化的相遇与冲突
论中世纪西欧封建主义的
最新热门    
 
试论中西方上古社会的平民阶层

时间:2009-7-24 13:58:18  来源:不详
出新的法案以交讨论,或提出关于撤销现行法令的议题,当然通过和批准新法或者撤销旧法的程序还是颇 为复杂的。这样,一条法律,一件案子,各方都可据理力争,往往是争论个没完,很难产生一致的意见。可以说到处洋溢着自由的空气,这是希腊人最为自豪和骄傲的,然而也由此而使政局极不稳定,不仅党争频繁,而且行政效率低下。其权力制衡规则的不成 熟,公民大会、陪审法庭成天吵吵闹闹,甚至乱哄哄的,经常造成相互扯皮,办事拖拉 ,没有效率。泛民主化由于没有权威和中心,以多数公民的意见为左右,实际上意味着 国家权力的削弱,同时其公民的意见也无从实施而时常走向多数专制的暴民政治。另一 方面,全体公民的直接参政,也便利了一些政治野心家,他们通过开空头支票,或以小恩小惠收买人心以捞取政治资本,最后夺得政权。伯里克利尔后的百余年中,雅典始终 处于党争状态,原因就在这里。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雅典一蹶不振,就是因为党争带 来的内耗太甚,极大地削弱了国家的力量。所以雅典虽有高度的民主,但政局长期处在不安定状态之中,这应该是其最终失败的主要原因。

  泛民主化带来的暴民政治,罗马比雅典更甚。共和末期,罗马寄生着为数众多的流氓 无产者,他们一无产业,二无劳动能力,完全靠国家养活,但同时他们又是罗马公民,可以直接参与政治活动,其人数之多也使其政治倾向直接决定着政治家的沉浮和荣辱,而其头脑之简单又趋于蝇头小利就极容易被政治野心家所收卖。“非但平民是这样,就是元老和骑士们也成为暴民政治的代言人,同样被人贿赂而失去政治道德。整个罗马政 治完全控制于所谓的‘民心’。谁能收买民心,谁就能主宰罗马。而收买的办法,无非是些直接的经济行为,如发放各种补贴,减轻或减免人民的负担,或举办各种表演,或兴办公共建筑。苏拉、恺撒、庞培、安东尼、奥古斯都等人无不是靠这样的一些手段而 登上政治舞台的。特别是恺撒,为了讨好民众,不惜债台高筑而兴办各种公益事业。因 为在他看来,一旦他的政治目的达到,便可成倍地得到回收。在这样的政治环境里,没有政治原则,一切以民众的是否高兴为转移,其结果也就不免断送了民主政治”(注:启良:《西方自由主义传统》,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9页。)。

  由于缺乏较为成熟的有关权力制衡理论的铺垫,主要由平民在斗争中所完成的民主运 作机制是相当粗糙的,没有科学的稳定性而存在种种缺陷。再比如保民官,它虽然限制了执政官、元老院等贵族权力的滥用,但对其自身却缺少一种制度性控制,在共和末期 ,它往往成为暴民政治的保护伞,或常常变成党争的牺牲品。这制度最终走向了自己的反面,由共和转向帝制。这也是历史选择的结果,或者说西方古典的民主政治还只是一种不成熟的尝试,需要中世纪封建社会的一些要素(比如议会政治)对其民主制进行完善型改造。

  尽管古典古代的政治斗争及其民主共和政体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行批评和反省,但 毕竟体现了当时人们对民主自由的向往,出现了优于专制的民主政体设计,其追求的大 方向没有错。其有关传统还一直有所延续,使西方古代社会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权力制 衡因素。如在中世纪城市中,市民阶级对国王、贵族的争取城市独立权的斗争,一般市 民与城市贵族争取平等政治权利的斗争,学徒帮工与业主争取经济利益的斗争,发展到 第三等级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间波澜壮阔的政治斗争,最终导致资产阶级革命。而革命 的过程就是建立一个更高层次的各阶级力量与权力相互制衡的社会。近代,洛克开始以 科学的态度来研究权力制衡问题,孟德斯鸠再将其进一步完善,这些都可以说是一种历 史传统的体现。

  中国上古时代在政治权力制衡历史传统阙如的前提下,又过早地出现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体制,一个极其强大的大一统王权的形成,其专用刑法、酷吏对人民进行恐怖统治 ,进一步压抑了市民社会这方面权能的觉醒,从而使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处于一种权力失衡的状态之中,基层民众没有基本的人权意识,更无这方面政治智慧的任何训练和积累 ,从而无法培养出一种政治权力互相制衡的文化能力与历史传统。这样,一个权力过分集中和强大的专制政府,始终对民众的基本权利构成了致命的威胁,在千年历史的制度 文化演进中,实际上直接剥夺着民众的各种权利,民众始终不懂“自由”、“权利”乃 至“权力制衡”为何物,法律制度中也不可能产生相应的概念与机制,所以中国古代绝 无“自由民”、“国家公民”之法权概念与制度事实。亨廷顿指出:“儒家社会缺少抗 衡国家之权利的传统,而且就个人的权利存在的程度而言,个人的权利是由国家创造的 。对和谐与协作的强调胜过对分歧与竞争的强调。对秩序的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