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29年中学历史暂行课程标准及此后的几次修订
1929年,教育部颁布了《初级中学历史暂行课程标准》(下面简称“初中暂行课标”)、《高级中学普通科本国史暂行课程标准》和《高级中学普通科外国史暂行课程标准》(下面简称“高中外国史暂行课标”)。与1923年颁布的《历史课程纲要》相比,这次历史课程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是向清末民初的历史课程设置回归,即仍要求学生系统地学习中外通史,只是以往中学不分学段,本着先中后外的原则,直线式的学完中外通史;而后来初高中分段了,则实行循环式设课,即初中阶段先学习一遍中外通史,高中阶段再深入系统地学习一遍。[4]这样的循环设课对后来历史课程设置的影响很大,其基本框架在新中国课程改革以前一直沿用。另外,1929年的历史课程标准包括目标、时间支配、教材大纲、作业要项和毕业最低限度等的规定,尤其是增加了教法要点,提到关于“善用讲演”、“采用纲要”、“注意比较联系”等历史教学方法等内容,对具体的历史教学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1929年历史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上有了更全面的规定,如初中暂行课标的课程目标有七条,涵盖了让学生了解中外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变迁概况的基本要求,并且体现了三民主义的教育宗旨,尤其强调“研求重要各国政治经济变迁的概况,说明今日国际形势之由来,以培养学生国际的常识,并养成其远大的眼光与适当的国际同情心。但同时仍注重国际形势下的中国地位,使学生不以高远的理想,而忽忘中国民族自振自卫的必要”。高中外国史暂行课标也有五条关于课程目标的规定,强调“教学外国史的主要目标就是了解现代国际的大势与国际重要问题的由来”,强调“培养世界观念”“养成博大的合作的观念与公正宽厚的精神”,并注意比较中国与世界,认为“中国的文化,在世界文化上,自有其卓特的成就”,但“欧美近世文化进步”,认为“世界还是强力竞逐的世界”,要“注意各国重要民族最近努力的途径,与中国民族应付世界事变的方策”。这是具有世界眼光的课程目标,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世界意识。
下面,我们通过分析1929年历史课程标准的具体规定来探讨其反映的世界史观。首先,初中暂行课标明确规定“以中国史与外国史分别教授为原则”、“教材大纲即区分为中国史外国史两部分”,高中更加分为中国史和外国史两个课标,这样中外对举,有“外国史”而无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史”,不利于联系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而在具体课程内容中的条目设置也体现了这一点,即世界史教材大纲中没有讲中国历史的条目,这可以说反映的是“域外观”;不过课标中也提到“仍注意于相互之联络与综合的说明”、“外国史……仍须与中国史时谋相互的沟通与联络”,也就是说,虽然课程标准中中外历史对举,但也注意到中国与世界的联系,这也是比较进步的。
第二,教材大纲中的条目基本上只是分别罗列叙述各地区各国的历史,没有一个整体的综述,很少反映各地区、各国之间的联系及不同时期世界发展的大势,所以,仍然体现的是“拼盘观”;但值得注意的是,课标在“教法要点”中提到“注意比较联络”,认为“人类进化原是绵续不断的”、“实则历史虽是多元的,却也是整个的”、“从纵的方面看来,历史是一条不断的河流,从横的方面看来,历史也是一个包含各音的和音”,这些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体观念,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第三,典型的“偏重观”,典型的“西欧中心论”,具体表现为:初中暂行课标的教材大纲在具体条目之前就有一个说明,明确指出“外国史虽兼及欧洲以外各民族的史迹,而仍以欧洲史为之中心”,具体条目之后又有三条说明,其中一条是关于历史分期的,认为“外国史既以西洋史为中心,也就是也欧洲大局为准,分为上古、中古、近世、现代四期”;高中外国史暂行课标在目标中也提到“各国民族的学术文化,也有为中国所不及而足供我们的采择者。尤其是欧美近世科学的进步,是中国民族所急应迎头直追的”。具体在教材大纲中,也是按照“西欧中心论”所设定的框架来编制条目,例如上古史、中古史和近世史的阶段划分标志分别为公元5世纪、公元15世纪,这基本上就是以欧洲历史发展的标准来划分的,并不完全符合世界其他地区(甚至是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历史发展情况;又如初中暂行课标的上古史部分有12个条目,其中讲希腊、罗马历史的就占了7个条目,四大文明古国并没有提及中国,而另外三大古代文明也只是各占一个条目,这样的课程内容比例很不协调;至于近世史、现代史则基本上只讲西欧史,其他地区的历史更少有一提了,似乎整个近现代只有西欧在唱“独角戏”;另外,中古、近世、现代等部分都是先写欧洲历史,再写其他地区的历史,这样的设置以及相关叙述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即在这些时期,由于欧洲历史的发展,才导致其他地区历史的发展,欧洲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动力源。上述情况在高中外国史暂行课标中也有类似的表现,而这些都是以“西欧中心论”为主要特点的世界史观的体现,不少学者就曾经说过“1949年以前,中国人主要关注欧美国家,因此‘西洋史’这个名称又盛为流行,取代了具有较大内涵的‘外国史’,长期以来,非中国的历史都由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西洋史’来表示”[5],“各大学所设的外国史课程绝大多数是西洋史,中学讲的也是西洋史。欧美以外国家的历史不受重视”[6]。
第四,初中、高中暂行课标都在课程目标中指出要关注世界历史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内容,但在具体的教材大纲即课程内容中,虽然也有关于经济、文化等内容,但主要只是罗列叙述政治史方面的内容,而在政治方面,又主要讲资本主义这一线索,而很少甚或不谈社会主义和民族解放运动这两条线索,当然这也跟西欧中心论的世界史观有关系。总之,1929年历史课程标准虽然也关注到世界历史的多方面,但重要还是片面侧重某些方面,属于“片面观”。
1929年颁布暂行课程标准后,又作了几次修订。1932年,教育部又颁布《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下面简称“初中课标”)和《高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下面简称“高中课标”)。与1929年的暂行课程标准相比,1932年的课程标准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只是高中部分把原来的本国史课程标准和外国史课程标准作了合并,另外,课程内容的条目略为减少简化,但其课程目标并没有降低标准。初中课标规定“叙述各国历史之概况,说明其文化之特点,以培养学生世界的常识,并特别注意国际现势之由来,与吾国所处之地位”,高中课标则强调“叙述各重要民族之发展,与各国文化政治社会之变迁,使学生对于世界潮流之趋势获得正确的认识与了解”,这些课程目标同样体现了世界意识,而且眼界更开阔了,更加重视对“世界潮流之趋势”等的探讨。另外,1932年历史课程标准强调“应特别注重科学对于现代文明之影响”,这是第一次在课程标准中赋予科学这样一个重要的地位,反映了世界史观的一大进步。
由于1932年历史课程标准与1929年的暂行标准并无根本性的变化,所以其反映的世界史观与之前的也并无太大差别:例如,仍然沿用“外国史”这一课程名称,反映的仍然是“域外观”。又如课程内容中仍然以西欧历史为主,并以西欧历史发展的标准划分不同历史阶段,体现的仍然是典型的“西欧中心论”、典型的“偏重观”。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初中课标在每个历史阶段最后设有“本期结论”,在外国史最后设有“综论”,讨论“外国史与本国史之关系”、“外国文化与中国文化之比较”、“中华民族对于世界之责任”等问题;高中课标则在每个历史阶段最前面设有“上古之世界之大势”、“中古初年之世界大势”、“近世初年之世界大势”等条目,又在外国史最后设有“结论”,讨论“世界潮流之趋势”、“太平洋问题之紧张”、“国际现势下中华民族应有之努力”等问题,这样既注意到中国与世界的联系,又注意到探讨世界的联系与发展趋势,反映的是一种整体观念,是世界史观的一个进步。
1936年,教育部再颁布《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和《高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但这次的课程标准与1932年的课程标准几乎完全一致,只是在个别字句和极微小的内容上有所调整,所以在这就不详细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