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新课程“过程”目标的操作 作者:张晓华 来源:江苏历史教研网 更新时间:2007-7-15
吉林省教育学院 张晓华
本次课程改革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教学目标的多元化与具体化。传统历史教学目标中的知识、能力、思想教育(三个层次3项目标)分别为新的课程标准中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次7项目标)所取代。其中,“过程”目标是一个全新的教学目标,是教师不熟悉和不了解的,因此,有必要给予特殊的关注和研究。
由朱汉国、王斯德主编的《历史课程标准解读》对历史学习过程做了如下的描述:“历史学习过程分成如下几个基本阶段:一是通过各种教学活动,让学生对陌生的祖国历史和人类历史有一个感性的体验,从而产生一种要了解自己的祖先是怎样一步步走过来的强烈愿望;二是通过教学不断积累最基本的历史知识,使这种体验与感知从朦胧状态逐步过渡到建立在准确、科学和知识基础上的清晰阶段,进而对过去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了解和把握;三是通过基本的技能训练和思维方式的训练与培训,使学生对客观的历史过程形成主观的理解和认识,培养一种观察历史现象的科学态度和做出较为正确解释的能力;四是在体验、学习、理解和认识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对民族、国家和人类历史的认同感,确立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在这里历史教育的诸目标──知识目标、技能目标、方法目标、情感目标、态度目标、价值观目标被完整地体现出来了,但它却是以综合性的方式表现出来。全面地实现它,对历史教师素质要求很高,有一定的操作困难。因为在历史教学实践中,上述历史学习过程的四个阶段并没有严格的时序,它们或同时、或交*、或重叠、或反复,表现出历史学习过程的复杂性,显然,这个清晰而简要的描述在理论层面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由于历史教师对“过程” 目标的制定及评价方面仍存在着操作上的困难,所以将历史教学“过程”目标加以分解,应当有其实践意义。根据新课程的理念,“过程” 目标应渗透于各项具体的历史教学目标之中,换句话说,历史教育的“过程”目标应在如下的过程中完成,它们是:知识的掌握过程、能力的获得过程、方法的掌握过程、情感的体验过程、态度的形成过程、价值观的树立过程。这样做的目的是帮助教师和有关人士更精确地探究新课程及学生学习的评价问题,特别是为了解决教师教学操作上的一些问题。
一、历史知识的掌握过程
历史知识的掌握属教学目标中的知识目标(或称认知目标),为世界教育界所公认的认知目标分为六项(布鲁姆的认知目标分类):即知道、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我们可以将它迁移到历史知识目标的制定上,如知道层面:指说出或写出历史人物、事实、概念等;领会层面:指能够归纳整理,形成初步历史认识;运用层面:指利用历史事实和概念解决新问题;分析层面:指辨别整体中的各个局部并认识其相互联系;综合层面:指把有关局部综合成新整体;评价层面:指判断、比较个同方法、结果等。应当说这六项目标具有某种层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知识的掌握过程,特别是前三项,为我国学者所接受,并做了一些合理改造,变为记忆、理解、应用。历史课标的“内容标准”将历史知识与能力的学习放在一起,做出三个层次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行为动词表述,如识记层次使用“列举”“知道”“了解”“说出”“讲述”“简述”“复述” 等行为动词;理解层次使用“概述”“理解”“说明“阐明”“归纳” 等行为动词;运用层次使用“分析”“评价”“比较”“探讨”“讨论”。这些都可以作为我们确立知识目标的参考。在对学生认识目标达成与否进行评价时,布鲁姆的认知目标分类似乎更易操作一些,尽管这种分类在目前看来也有不完善之处。
二、历史能力的获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