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够直接地认知与掌握历史叙述文本的内容与意义:掌握历史叙述的要点、用自己的语言重新进行历史叙述、分析与解释其作者的立场。(二)能够设身处地的认知历史事件:此举意在提倡学生对历史应抱深切之同情的立场,防止苛责古人。要求学生:掌握重要的历史名词在当时脉络下的涵义、以当时时序、地理空间、用语、概念、价值观等为基础解说历史事件;能参照既有的历史叙述来检视自己原来的认知,建立起对历史事件的重新认识;避免只用现在的价值评断历史。(三)能够在一连串相关纷杂的史实中,评断出具有重要意义的史实,并提出适切的理由。(历史理解)
(一)不同的史料证据、时代关怀、作者身份、想法都可能导致不同的解释,呈现多元面貌。学生需要理解不同历史解释的差异之处,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二)历史解释旨在建构事件前因后果的关连性。因果关系是历史解释的基础,学生应提升对历史因果关系(不具有必然性,相同的原因不见得导致相同的结果)的理解能力,并能与科学因果关系(具有必然性)区别。(历史解释)
至于“史料证据”,则《纲要》中最耀眼的地方,它主张让史料“说话”,反对说教与灌输。强调历史是一门基于史料基础之上的注重逻辑推理和严密论证的科学。傅斯年先生的名言“史学便是史料学”这一思想,真正进入了基础历史教育中的历史学习。其规定的能力层阶是:(一)学生必须学习在史料中发现线索,并且经由一番思考、讨论或推理,而能判断其作为证据的适当性。(二)学生应该要熟悉史料搜集的观念与方法,才能够真正提升探究能力。(三)只有让学生自己学习应用史料,才有可能真正获得探究能力。高中生应用史料,最重要的目标是能藉以形成一个新的问题视野,更进一步,则是形成自己关于过去或当代的历史叙述。
相比之下,《标准》中提倡的“论从史出”的“史”更多地是指“历史知识”,而《纲要》中则强调“论”从“史料”出。依笔者之见,《纲要》关于“历史理解”、“历史解释”与“史料证据”的剖析,最突出的亮点在于强调了历史学习过程的多样性、丰富性与科学性,注意培养学生不同的学习方法,汲取并渗透了史学研究中的若干理念与方法,增强了历史学习的深刻性与科学性。其价值在于,对学生的历史学业水平做了既具体又明确的分层次的规定,实际上给我们提供了一份开展既包括历史学习方法,又包括历史学习目标的历史探究性学习的指导纲要。而《标准》在这一点上虽然也指出了应培养学生思维的探究性,但惜墨如金。实际上,近十几年来大陆历史教学界在培养探究性学习能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完全应该被吸收进《标准》中。
二
《标准》与《纲要》中的学习内容都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组成。与《标准》不同,《纲要》规定高一年级学习台湾史与中国古代史(上古至明),高二年级学习世界史(不分本国史外国史),高三为历史选修课,其中去“中国化”之目的,已遭强烈批判。j鉴于海峡两岸高中历史课程指导原则相差悬殊,笔者在这里只能就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比较。
以《纲要》必修课程中的中国史为例。它设计了“华夏世界的形成”、“中古的变革(魏晋南北朝、隋唐) ”、“近世的发展(宋、元明、清)”、“近代的冲击(晚清)”、“中华民国的建立与发展”、“共产中国与两岸关系”六大专题,按照历史发展的时序性编排内容,依然坚持“通史设计”的思路。相比之下,《标准》三大专题模块设计,则更具有创新性。
可以说,《标准》与《纲要》都注意到了高中历史学习的个性,并试图较大程度地拓展、延伸与深化学习内容。就《标准》而言,高中历史课程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初中历史内容的基础上进行重新排列组合。此举有其合理性,也有弊端,那就是容易导致历史学习内容的大量雷同。尽管《标准》在学业发展水平方面使用了诸如“知道”、“了解”、“概述”、“简述”、“列举”、“探讨”、“认识”、“理解”、“比较”等动词,以与初中相区别,但是在历史教学实践与历史教科书的编写中,这种做法是否产生了指导意义,颇值得怀疑。比如“了解”、“概述”与“简述”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又如对于历史上的诸多变法,历史课标有的要求“知道”,有的要求“简述”,有的则要求“概述”,这里面是否有缺乏论证的过程?我曾将新编的各版本高中历史教科书与初中历史教科书中的“抗日战争”做过比较,并没有发现令人信服的实例。
其实要做到完全克服雷同是不可能的,为此《纲要》给了我们一个启发:清楚地标明高中历史学习内容的重点所在。这里仍以“中国史”内容为例:
比如关于“科举制”,《纲要》指出,(3-1)科举虽创建于隋唐,但产生重大影响则在宋代,以至明清,九年一贯教材已有述及。宋代以来,儒家又回归思想主流地位,读书人如何在科举致仕与文化自觉、经世致用中安立,更是宋代以迄明清士人的一大课题。本节着重于科举对于士大夫身份取得与阶级文化形成的影响,关于士人的品味及交游,可以探究,惟科举制度及其演变的细节不宜缕述。
比如关于近代列强侵华,《纲要》指出,(1-2)关于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八国联军等,九年一贯教材已有述及。本节应着重于探讨西方为何要打开中国门户,以及条约体制取代朝贡制度之后,中国所遭受的各种影响,与被迫进入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和政法秩序之时,所面临的处境。西力冲击与西风东渐未必都是负面的,因此须从不同层面探究和评估。
类似的表述普遍存在于《纲要》之中,其意义:为历史教科书的编写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诸如哪些地方应该铺张与渲染,哪些地方应该一笔代过或轻描淡写;为历史教师把握教学重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就此话题,《纲要》还特别指出,编写历史教科书时,应参考国中教科书有关中国史的部份,如果内容重复时,高中课本应简略说明即可,如此一方面可免重复,减少教学负担,二方面,可维持中国史历史解释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