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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代政治学解析皇帝形态——读《中国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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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12 11:27:4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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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的重点,从第三到第七章全书用五章的篇幅,从各侧面论证了中国皇帝“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心情领导一切”的特点,并对皇权的发展阶段、范围与限度,对皇权的运行方式,对皇权异化的形式等,进行了深入而又令人信服的剖析,也揭示了中国皇权属于“一个人说了算”的极端专制主义类型。洪武十八到二十年(1385—1387),朱元璋曾先后颁布由他亲自编纂或据他口述记录而成的《大诰》四编,其法律地位高于一般法令,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按《大诰》四编的规定,朱元璋可任意决定大小官僚、平民百姓的生死荣辱,能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作出决断和发号施令,而且对诸如居处、器皿、服色、首饰以及婚丧嫁娶、称呼等臣民的生活方式都要过问。另外,他对于中央的许多案件都要亲自处理,甚至动辄亲自审问地方上的民事和刑事案件。还有,他对市井的道德规范也作了具体解释,要求百姓遵照执行。可以说,皇权“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捶拊以鞭笞天下”。据《明史·刑法志三》统计,仅从成化到万历年间,受廷杖的官员不下四百人。其中,“毙于杖下”者就有二三十人。可见,在“一个人说了算”的体制下,根本无人权可言。这是中国皇帝制度最可悲之处,也是本书着力揭示的内容之一。
责任编辑:
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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