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跟过去没什么差别。”
相比之下,全新的社会服务类岗位,则被认为是“前途未卜”。按照《实施意见》,走向这一岗位的老师,身份还是浙大教师,享受同样的津贴待遇,但今后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从事社会服务、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研究以及教育培训、咨询等工作,学校将通过业绩对其进行考核。
由于浙大在推进岗位分类管理时,对五大岗位分别设置了聘任要求和比例。按照改革方案的最初设计,各学院聘任岗位中,属于第三类岗位的社会服务类岗位,比例大约为30%。
当惯了传道授业解惑的大学老师,突然之间要去“为社会服务”了?文科院系的老师首先感到迷茫。“理工科,还有可能从事应用类的技术推广,搞人文科学和基础研究的,怎么到社会上去混?”王虎不由为赵欣的前途捏把汗。
赵欣早年硕士毕业留在杭州大学任教(1998年杭大合并入浙江大学),当时也算是“临危授命”——系里要求年轻教师勇挑教学重担。赵欣讲台一站,20年过去了,期间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好几次深造机会。所以,如今反观赵欣的履历,有一块明显的学历短板:没有博士学位。“这次,他们学院里排座次,没有教研岗位留给他。”王虎认为,正因为没有博士学位,赵欣才会在今年的聘任中失利。
在理工科院系,即便是有条件从事“社会服务”的教师,大多也不愿意去应聘。按照《实施意见》,教师岗位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即聘任期满后,教师来年如果要回归教研岗位,可以重新申报。但老师们顾虑甚多。“出去容易进来难,万一以后政策变了或者领导换人了,教职不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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