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至全国各地,寻求发售。继祁门之后,休宁、歙县、婺源、黟县、绩溪等地的文书也开始被大量发现。
据不完全统计,这批徽州原始文书包括卖身契、土地买卖与租佃契、分家阄书、鱼鳞图册、赋役黄册、置产簿、誊契簿和徽商账簿等各种类型,上自南宋,下至民国,时间跨度近千年之久,总量约10余万件(册)。此次徽州文书的发现并被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和博物馆、图书馆与档案馆收藏,并一直持续到“文革”前夕。这是徽州文书第二次大规模也是价值最巨的一次流播。其中,目前已知南宋时期的10件徽州文书全部是这一时期流传出来的。改革开放以后,徽州原始文书以商品形式再次向外流出,总量估计高达40万件。
徽州文书具有真实性、连续性、具体性、典型性、启发性和民间性等诸多特征,且内容丰富,类型广泛,它为我们进行宋元明清特别是明清时期历史社会实态的研究提供了可能。敦煌文书时间下限至北宋,徽州文书的上限南宋则正好与敦煌文书相连,将敦煌文书和徽州文书中的动产与不动产买卖和租佃文书联系起来考察,一部中国古代动产和不动产买卖与租佃制度史便可以完整地复原和再现。
正是因为徽州文书蕴含着如此珍贵的学术价值,故美国学者约瑟夫·麦克德谟特断言:“对中华帝国后期特别是明代社会经济史的远景描述,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徽州的原始资料。”
因此,徽州文书等原始资料,是“研究中华帝国后期社会与经济史的关键。”(译文见《徽学通讯》1990年第1期)日本学者鹤见尚弘指出,徽州文书的发现,“其意义可与曾给中国古代史带来飞速发展的殷墟出土文物和发现敦煌文书新资料相媲美,它一定会给今后中国的中世和近代史研究带来一大转折。”(译文见《中国史研究动态》1995年第4期)臼井佐知子也强调,“包括徽州文书在内的庞大的资料的存在,使得对以往分别研究的各种课题做综合性研究成为可能。……延至民国时期的连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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