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发布了酝酿两年之久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规则》为中国图书出版发行业的首部行业规范,从订货、供货、退货、促销、结算等环节对图书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出版一年内的新书(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进入零售市场时不得打折”以及“新书网售和会员制销售不得低于8.5折”两条,激起舆论哗然。图书“限折令”惹来口诛笔伐,主持制定《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三大出版行业协会也成为众矢之的,被律师和消协一纸诉状告至发改委,称涉嫌违反《反垄断法》。9月1日,三大出版行业协会重新发布《图书交易规则》,原规则中“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等规定在国家发改委反垄断部门的干预下被废止。
不被民众所理解的是,从世界范围来看,书业价格体系分为两种,以英美为代表的自由价格体系,和德法、西班牙、日韩为代表的固定价格销售体系。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英美制意味着零售企业可以制定自己的价格,定价制,则是上游出版社制定一个价格之后,全国范围内的不同零售商都要在一定时间按照同一价格销售。定价销售制也是基于市场经济的,因为,上游出版社在定价的时候,要根据市场的情况和消费者的消费能力进行定价,这个定价也是市场合力下的定价。越是定价销售的国家,图书的总价格越是相对比较低,实行价格欺诈的图书在这种价格制下不能随意打折,否则,就会被逐出市场。从历史上来讲,中国是定价销售制的体系,直到现在,中国书业的基础还是定价制,因为书业是上游出版社定价。实体店坚持了多年定价销售制,在网店的集中破坏下,瞬间崩溃。
德国和日本是典型的定价销售制的国家,而这两个国家也是公认的出版强国和阅读强国。如果取消“再贩”制度(定价销售制),日本国内认为消费者的利益会受到以下的损害:图书种类下降,图书内容雷同,图书价格上涨,边远地区的书价高于城市,小书店数量下降,书店间的价格战将不可避免,书店会将进货的重点放在容易预测销量的畅销书上,另外经营专业图书的和有个性图书书店的书架会有大幅的下降。即使是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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