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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著《庄子的快活》选载一:仁义道德的规范与说教多馀吗

时间:2011-01-15 14:40:02  来源:不详
p; 有人足趾大拇哥与二拇趾连到一起,有人手上长出第六根指头,你说这是自然而然地长出来的吧,它不符合常规正道。有人长疣子,长悬挂在身上的肉瘤,你说这是身体、体表自行生长出来的吧,它们却又显得那么多馀累赘。有人喋喋不休地强调仁义(礼智信)的作用,并将之比附于五脏,但这并不是道德的正宗与根本。为什么说这些东西不是正宗根本呢?就像脚趾头连在一块儿了,反倒没法使用了。手指头多出一个六指,也是无用的废物。在正宗的道德、自然的情理道理之外,在正宗的五脏六腑之外附加上生硬勉强的仁义行为规范的解释,应该说这是额外的瞎忽悠,是滥用聪明,画蛇添足,庸人自扰。

 

    《庄子·外篇》提出的这个问题十分有趣。原因是既然老庄都主张道法自然,主张一切的一切都是道的下载,都是天的作品,都是天的无为而无不为,都是自然而然运动作用的结果,那么,那些非自然、反自然、非道、背道而驰、逆天、忤天、天谴、伤天害理的人和事,那些荒谬绝伦的主张和异端邪说、现象和事件,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个人早就苦苦地思考这个问题。二三十年前有一阵子,在大反了一段人性论,视人性为不共戴天之敌之后,人性之说在我们这里大行其道,似乎只要具备了人性,世界就变成了天国乐园。我们把什么好事都归功于人性,我们创造了“人性美”一说,美哉人性是也。那么,那些反人性、灭绝人性、反人类、与人类为敌的人、事、理论、邪教、黑帮,历史上、生活中那些黑暗的篇章又是从哪儿来的呢?它们是妖魔鬼怪吗?如果是,那就变成了二元论,等于承认,道以外还有非道、反道、独立于大道之外的世界与本原存在,自然以外还有脱离开自然的另一个非自然的自然(即妖魔鬼怪的自然)与反自然的自然(即自然的自我毁灭程序)存在。也就是说,天以外还有一个与此天作对,与此天不相为谋而且针锋相对的另一个天存在,如黄巾起义者所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那么,世界上注定了充满血腥的斗争,谁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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