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自实行时起,便伴有一些弊端。泊乎清代,法久弊多。但清廷为了甄拔寒俊、遴选真才,采取了严禁营私舞弊、严格科场纪律、裁抑大臣子弟、屡兴科场之狱等诸多措施。清初,达官世族子弟中试者独多,引起了最高统治者的注意,除临时加以裁抑外,还制定官、民分卷法,分额取中。并有科场回避条例,防范日严。唐宋时期,科场案少且处罚轻,不过革职、降秩而已。清代迭兴科场案,对违法者往往处以极刑,且殃及亲属。如顺治丁酉乡试一案,斩考官7人,流放100余人。惟其如此,才基本上维护了科举选士的公正原则。所以,魏源称科举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公”。梁启超说:“科举,法之最善者也”、“科举为升平世之政”。
夺魁年龄与八股制义
清代历科状元廷试首冠时的年龄是多大?在目前能查到的66人的情况中,岁数最小的是于敏中和戴衢亨,均为24岁;最大的是王式丹,59岁。在26岁至45岁之间抡元者最多,占86.3%,平均夺魁年龄是35岁。有人统计过,古今中外千余名科学家作出重大贡献的“最佳年龄区”是25岁至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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