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让故事尽量贴近常识”。陈导演的话说得很有意思。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是不是可以这样解读:陈导演很可能觉得原著把程婴拔得太高大了,高不可攀,有些“离谱”,于是,脑子中就不断有问号干扰:“原版”(即史籍中的记载)会是真的吗?当代人会去原汁原味地复制吗?说穿了,他的“担心观众接受不了”,其实还是因为自己没有真正接受。只是因为要“让‘忠义’精神延续”的“天职”,他才绞尽脑汁,苦口婆心地拐来绕去地反复“劝善”,而不是旗帜鲜明地、理直气壮地、直截了当地在电影中让私爱服从公义(当然,这不是不要主人公复杂的内心矛盾和斗争的过程)。这无疑表明,陈导演在创作的过程中,一直底气不足,甚至还有些发虚。导演犹如此,一般的观众就别提了。为什么古人能够做到的,今天的人却认为不可思议?这确实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民族的道德水准滑坡得很厉害!
众所周知,人类是具有集体性和社会性的群体,既有私爱,也有公义。为了维护集体和全社会的利益,必须强调私爱服从公义,甚至为了公义而牺牲私爱。可以自豪地说,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也是我们中华民族能够历经数千年而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翻开历史,不难发现,历代都有许多忠义之士。谁都知道,母爱是人类最大的私爱。但为了公义而牺牲母爱的绝非上述两个义妇。东汉有一个名士范滂,因为“党锢之祸”被朝廷诏捕,县令要他藏匿,他却对县令和母亲说:“只要范滂一死,灾祸就结束了,我怎么敢以罪连累县令,又使年迈的母亲流离失所呢?”他的母亲当时就要和他诀别。范滂对母亲说:“我的弟弟很孝顺,完全能够供养你的生活,我死没有什么可以遗憾的,就是割舍不下母子亲情。”其母说:“你今天能与李膺、杜密等忠臣齐名,死了又有什么可遗憾的!为后世留下了忠义的名声,还想要长寿,这能两全吗?”《后汉书·范滂传》后面的“论”说:“至于子伏其死而母欢其义,壮亦哉!”难怪苏东坡十岁时,其母教他读《范滂传》。东坡很为范氏母子生离死别时的大义凛然所感动,便不自觉地叹息起来,并问母亲,假如儿子也像范滂那样,母亲高兴不高兴?他母亲流着泪水说,你如果真能像范滂一样,我难道就不能做一个范滂的母亲吗?苏东坡在朝不畏强权,仗义执言,与他母亲的影响、教育不无关系。
我想,只有两位义姑、范母、苏母以及程婴的价值观和义举得到了普遍认可,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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