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近几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过程中,民俗变“官俗”的事例层出不穷。如何理解民间保护与政府保护之间的关系?
苑利(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我一直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只有一个主体,即传承主体,民间文化由民间老艺人传承,他们是传承主体。但是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展开,又多了一个主体,即保护主体,这个主体包括政府、学术界、媒体、商界等等,他们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没有关系,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共同财富,他们必须参与进来。
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过程中,事实上存在着两个主体:一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一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的分工非常明确。传承主体,负责把一个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无论是民间文学、表演艺术的传承,还是民间技艺、传统节日的传承,主要是通过他们来进行的。政府、学术界、商界等保护主体起到的是一个推动、鼓励、鞭策和宣传的作用。
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分工明确才能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下去。从现在的实践经验来看,凡是政府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都对传承造成了破坏。比如说,庙会,本是民间的东西,政府搞个开幕式3个小时。把一个民间的东西变成政府的东西,把民俗变为官俗,把真遗产变成伪遗产。所以政府不能参与传承。
那么学术界能不能参与传承?学术界也不能参与非遗传承。有的地方请大学教授去教老百姓剪纸应该怎么剪。其实这就是一个误区。如何才能剪出好作品?老百姓最有发言权。更何况老百姓的个体差异大,有人喜欢剪出粗犷的剪纸,有人喜欢剪出细腻的剪纸,有人喜欢剪植物,有人喜欢剪动物等等,这就是文化的多样性。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如果找专家学者来教老百姓剪纸,就会将剪纸的的剪法统一起来。
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作为保护主体的政府、学术界、商界和媒体的作用是作为一个局外人起到推动、鼓励、鞭策、宣传的作用。
苑利,民俗学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副会长,中方会长。代表作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合著)。被翻译成英、日、韩、越语的学术成果约60余万字。近年来,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奖”、中国文联“中国文艺理论创新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等多次。2002年参与文化部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总体策划。2003~2004年赴韩从事文化遗产学研究,是我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起步最早、研究成果最多的实力派学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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