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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惹关注 专家:反映行业公益平台的缺失

时间:2011-03-31 11:59:20  来源:不详
正版时代的到来,是否意味着免费时代的终结?这也许就是百度文库一事如此惹大众关注的深层原因。而对于现代网络背景下的版权保护,究竟应如何既保护正当权益,又避免对人类文化创造力的客观限制,也是此次事件引人深思之处。 
  ——采访手记
  昨天下午,百度基本兑现“3天内删除文库未授权作品”的承诺,“百度文库”将文学作品类文档由几百万份删减至一百多份。这场“作家维权”风波看似将会因此平息,但参与维权的作家之一沈浩波表示“没有理由高兴得太早”,因为百度至今尚未涉及 “改变现有侵权盗版模式”这一核心话题,而且一部分作家的书籍仍然处在财经、心理专业文档中,尚存在侵权问题。
  在作家联合向百度维权同时,音乐界也开始了“音乐人维权”,著名音乐人高晓松等人将矛头指向“百度音乐”,指责其为盗版音乐网站提供深度链接……近两周,“作家维权”和“音乐人维权”的消息被网友大量转载,议论纷纷。
  当对艺术创作者的激励和保护,遇到智慧成果传播的瓶颈,当互联网的“免费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发生冲突,这矛盾本身,也许正是“作家维权”引人关注和深思之处。
  原本便是一件风波事
  “百度文库”从2009年12月正式成立以来就一直被指责“侵权”,网友只要注册成为用户之后,便能够上传或下载各类文字资料,其中大多数文学作品没有取得授权。早在2010年1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盛大文学联合指责“百度文库”侵权。2010年12月,作家陆琪征集上百位文学创作者联合署名,呼吁成立行业维权组织,起诉百度。
  而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盛大文学与磨铁图书公司共同发布 《针对百度文库侵权盗版的联合声明》:“百度文库一天不停止侵权盗版,我们的维权行动一天不停止,有百度文库,就没有知识产权和基本尊严。”
  这些维权活动毫无进展。百度文库方面只表示,若版权方发现有侵权问题,只要通过举报系统举报,百度会在48小时内迅速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并尝试通过其他各种途径解决版权纠纷。
  而2006年国家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原则”,也是“百度文库”的重要挡箭牌——“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该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条件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避风港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保护互联网这一新生事物。”参与维权的作家、出版人路金波说,“但中国互联网经过十几年发展,已成庞然大物,造就了许多亿万富豪。四处‘侵略’,哪里还是需要保护的新生事物?”
  于是,有了今年3月15日引人注目的“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近50名著名作家、出版人联合署名,严肃地谴责“百度文库”的侵权盗版行为。3月24日,6位出版业、作家代表与百度公司代表就版权问题进行谈判,经过4个半小时商谈,出版业、作家代表宣布谈判破裂,他们所提出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要求都被驳回。而后,不少作家撰写评论文章,媒体也纷纷介入。27日,百度方面发表声明,对百度文库产品在前期运营过程中,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并表示3天内,彻底处理文库中文学作品类侵权文档,百度道歉的诚意遭到了不少参与维权作家的质疑。
  28日,百度董事长李彦宏首次回应“50位知名作家联名声讨百度文库侵权”事件,他表示百度正在调集公司力量加强处理盗版力度,并正在尝试跟版权方和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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