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供长单,正式填写编造成册,每册四份,分别收藏在县、府、布政司及中央。由于送中央的用黄纸作封面,故称“黄册”。发给各户的称为户帖。黄册每十年更造一次。明政府依据黄册,在地方卖行里甲制,每110户编为一里,每10户编为一甲。这场声势浩大而又体制完备、内容详实的“摸家底”运动,比1790年美国和1801年英国举办的国情普查早400余年,英国学者卡尔津为此惊叹:“这是全球最先推行全国人口普查的明证和榜样! ”
所报不实责任人要受处罚流放远方
如何防止“人口普查”中的瞒报和虚报行为呢?古人也想出了很多办法。隋初实行“输籍法”和“大索貌阅”,堂兄弟以下必须分立户籍,政府要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如所报不实,责任人要受罚流放远方;当时还把户籍制和科举制结合起来,按照地域人口来分配考试名额,想多出状元举子秀才吗?那就老老实实上报人口吧!这一招不可谓不聪明,也起到了积极效果。
不过相对最人性化也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当属清朝时的“摊丁入亩”制度,康熙、雍正帝先后下诏把丁税并入田赋,以后增加人口永不加赋。长期因逃税而隐瞒的人口逐步报实,再加上“康乾盛世”稳定繁荣的社会局面,乾隆6年(1741年)人口总数达14341万人,这是中国人口第一次突破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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