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政府保护“非遗”责任
记者:社会各界翘首期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今年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获高票通过,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此,文化部部长蔡武曾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继文物保护法颁布近30年来,文化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为文化领域其他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您如何评价非物质遗产法的出台和实施?
朝戈金: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是民俗学界以及社会各界的一件大事。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有法可依,我们非常高兴,非常支持。
记者:蔡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专家座谈会上讲话时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逐步深入,近些年来各地陆续颁布了一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但在整个国家层面的立法仍是空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将党中央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将各级政府部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上升为法律责任,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关于法律确立“非遗”保护的政府责任,您是怎么看待的?
朝戈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件非常积极的事情,应当赋予政府一定的责任。如果这部法律只是泛泛地提出倡议,对于政府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保护职责没有约束的话,那么,今后的“非遗”保护工作,在落实的环节上还可能面临一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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