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称,7月4日上午约10时,该院古陶瓷检测研究实验室科研人员在对古器物部提取的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一级乙)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发生文物损坏。事故发生后,该院成立了由相关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彻底查清事故原因。经过反复模拟实验及院内外相关专家论证,于7月21日形成了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初稿,初步判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实验室科研人员在仪器操作时存在失误,导致仪器内的样品台上升距离过大,使瓷器受到挤压而损坏。报告中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初步意见业已形成。
2007年7月30日实施的《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注: 事件一般是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已经发生的产生相当影响的事情。它的发生是受多重因素激发而产生的。可能来源于于政治领域,或者军事领域。]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另一方面,“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也就是说,故宫应该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文化部及属地管理部门——北京市文物局报告。北京市文物局在接报、核实后立即向国家文物局报告。《管理办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仍未接到故宫的相关报告。对此,故宫方面表示,要彻底调查清楚,形成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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