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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与小民族文化遗产的弘扬保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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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9-13 10:23: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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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主要针对西北人数较少民族文化遗产[注: 文化遗产,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在西部大开发中所面临的保护与发展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作者认为,西北各少数民族[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指得是多民族国家中人数最多的民族以外的民族。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在西部地区这一广阔的时间和空间里,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人文资源,这些宝贵的资源不仅可以保护,而且可以开发和利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还可以有所发展,有所作为。
关键词:西部大开发;小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7.6;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2001)02-0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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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是我国跨世纪宏观经济发展[注: 概念 一个国家摆脱贫困落后状态,走向经济和社会生活现代化的过程即称为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仅意味着国民经济规模的扩大,更意味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素质的提高。]的重大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西部大开发,必定会推进当地工业化、现代化和市场化,这种发展自然要求经济一体化。这样,怎样把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与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就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针对人数较少的小民族而言,更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小民族往往生活在人数众多的大民族之间,如果顺其自然,他们要么彻底放弃自己的文化,融入大民族的社会;要么保持自己的传统,但被排斥在很多社会活动和网络之外。面对这样一种“两难”选择,我们怎么办?我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发展经济”和“保存文化”并不是一对必然的矛盾关系,在很多方面可以相辅相成。小民族往往有自己十分独特的文化传统,这些特殊的文化传统能够在人口规模很小的一个族群中维持下来,必定有其特殊的价值。对这些有价值的文化传统,我们既要加倍珍视,更要充分利用,变潜在资源为可利用资源。具体而言,可分为以下三点来认识这个问题。
一、鼓励小民族充分运用自己的文化传统来发展经济,尤其是那些可以城市化的优秀文化传统更应该发扬广大
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与其产生的生态环境和所属民族的生计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但这并不是说,所有文化传统只要离开了滋生的土壤就无从发展。事实证明,许多民族的文化传统经过不断改良,往往成为超民族、跨地域的优秀文化,有的甚至成为国粹或人类奇迹。小民族也一样,他们的许多文化传统也有可能成为族际共享的资源。对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合理开发,使其成为民族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例如,甘肃的东乡族生活在山岭重叠、沟壑纵横的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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