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版获取便捷,间接“培养”了读者搜集盗版阅读的习惯。
需“维权”
对网络版权保护和打击盗版侵权的力度逐年加大。但目前网络文学盗版侵权现象依然严峻。
专家分析,这与我国在版权立法、行业管理方面的缺失不无关系。
在版权立法方面,由于网络文学数字出版属于近年来兴起的一个新兴[注: 新兴县-新兴县位于广东省中部偏西,地处东经111°57′37″至112°31′32″,北纬22°22′46″至22°50′36″。]门类,所以目前尚无专项法律条款,从实际维权经验来看难度较大。
从行业自身来看,随着近年来行业前景看好,在不了解行业的情况下,大小资本介入网络文学行业,良莠不齐,给网络文学的发展带来一定隐患。行业主体对行业认识不够、长远意识不强也是重要原因。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当前应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网络盗版行为,多管齐下,创造清新网络出版环境。
“源头控制是遏制网站侵权的根本手段,需加强行政管理手段,增强行政执法机关的执行力。”周志雄说。
当用户在某个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平台上传侵权盗版作品,或者某个搜索引擎收录的网站链接涉嫌提供侵权盗版作品,通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临时封停或者屏蔽,第三次由网络服务提供商永久关闭该上传盗版内容的账号在该平台的所有权限,搜索引擎将该网站列为黑名单永不收录等形式,疏堵结合,整治盗版。
张抗抗说,“这样一来,不仅针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同时针对更为广泛的互联网用户进行规范和管理,逐步建立全民版权意识,有效深化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网络作品侵权案件参照传统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标准,则存在赔偿标准过低的问题,不足以抵消维权成本,相反会降低网络侵权的成本,客观上助长网络侵权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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