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ngji]。而限制与调节的长效手段则在于始终保持一颗警惕的心,“耳目见闻为外贼,情欲意识为内贼。只是主人公惺惺不昧,独坐中堂,贼便化为家人矣!”[28]人如果永远处于高度的道德自觉境地,则百害不侵。
所以,儒家又始终强调以理正欲、以理克欲。实际上,理与欲并不对立,理可以与欲水乳交融,理的发生本身就被于所推动,因而也是欲的产物。儒家实践的工夫强调守诚、持敬,发明本心,培养正气,用道德理性对自然情欲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辨析,以达到自我调控、自我监督的目的。正欲、克欲只是以天理压制那些非分的欲望。而最终则达到以理制欲、以理节欲的境界。儒家在天理的指导下,使人欲获得合理的满足。没有人欲也不行,关键是在天理与人欲之间寻求一个合理的张力。
实际上,儒家责己、克己的观念并不应该直接导致天理、人欲的截然对立。这从儒家内部对只任于天理而灭绝人欲的批判中可以获得证明。戴震[注: 戴震(1724—1777),字东原,安徽屯溪人。他既是乾嘉考据学久负盛名的“皖派宗师”,又是在儒学内部最早批判“以理杀人”的思想家。]常以对天理、人欲对立的竭力批判而著称。《孟子字义疏证·理》说:“天理者,节其欲而不穷人欲也。是故欲不可穷,非不可有;有而节之,使无过情,无不及情,可谓之非天理乎?”[29]但又反对一味的纵欲放荡。“若任其自然而流于失,转丧其自然,而非自然也;故归于必然,适完其自然。”[30]道德理性是自然欲望之中的必然之则,以理制欲,并不是消灭欲望,而是在理的统摄下,达情遂欲,使人的欲望都获得正当、合理、充分的满足。于是,理欲之间则应该始终维持这样一个张力:“节而不过,则依乎天理;非以天理为正,人欲为邪也。”[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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