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帝[注: 康熙-大清圣祖仁皇帝,名爱新觉罗·玄烨(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清朝第四位皇帝,也是清军入关以来第二位皇帝,年号“康熙”,通称康熙皇帝,为中国历史上的成功帝王之一。]曾经说自己“凡事但求实际,不务虚名。”(《清圣祖[注: 爱新觉罗·玄烨(1654.5.4-1722.12.20),清圣祖仁皇帝,清朝第四位皇帝、清定都北京后第二位皇帝。年号康熙:康,安宁;熙,兴盛--取万民康宁、天下熙盛的意思。]实录》,卷二六八)这倒不是康熙的自诩之辞,而是他在治国理政中时刻遵从的一项准则。他曾经先后八次拒绝群臣们为他上尊号的请示,就从一个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切实的例证。这八次拒受尊号的时间分别是:康熙二十年(1681)平定“三藩之乱”后;康熙二十二年(1683)台湾郑克(shuǎng)归降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平定噶尔丹后;此外还有五十、六十、七十寿辰(1702、1712、1722)之时共三次;登基五十、六十周年(1711、1721)时共两次。
在封建时代,给皇帝上尊号是一种“大典”,所谓“加上尊号,典礼甚大”。(《康熙政要》,第242页)因为对于一个乾纲独断、至尊无上的封建君主来说,权力和地位都已经臻于巅峰,无可再增,所以,“上尊号”便是扩大政治威望、提高历史地位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政治象征意义。康熙皇帝拒绝这类活动,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心态,有着什么样的政治考虑?我们可以拿第一、第二这两次的情形作一点剖析。
康熙初年,镇守云南的平西王吴三桂[注: 吴三桂(1612年-1678年10月2日)),字月所,明朝辽东人,吴周王朝建立者吴周太祖。祖籍江南高邮(今江苏高邮)[1],锦州总兵吴襄之子。]、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注: 尚可喜,字元吉,号震阳。于1604年生于海城,卒于1676年。明代天启三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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