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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最早离婚协议书放妻书:不见逐弃等字(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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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3-7 12:15:4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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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代人离婚往往水火不容不同,你恐怕没有想到,唐宋时代离婚文书放妻书中,竟有如此宽怀文雅的文字。甚至,放妻书的文中,还有善良美好的祝愿: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 那么,唐人离婚都讲究好合好散吗?当时的离婚制度究竟是怎样的呢? 水火不容和谐告终—— 放妻书是迄今最早离婚协议书 1900年,敦煌莫高窟[注: 莫高窟-莫高窟俗称千佛洞,与龙门石窟、云冈石窟和麦积山石窟合称为中国四大石窟。坐落在河西走廊西端的敦煌市,以精美的壁画和塑像闻名于世。]出土了一批古代文献,被统称《敦煌社会经济[注: 简介我们把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及其转化机制确定为社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包含着前后相关的两个问题,一是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范畴是怎么来的;二是这样思考的依据是什么。]文献真迹释录》。1941年,日本学者仁井田升发表了《敦煌发见唐宋时代之离婚书》,最早介绍了其中的放妻书。目前,已发现放妻书12件,英、法藏[注: 法藏是唐代高僧。-fazang]10件,俄藏2件。 最新的敦煌学研究认为,这批放妻书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离婚协议书,其年代跨越唐末至北宋[注: 北宋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强盛的、繁荣的王朝。它于公元960年由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到公元1127年政权南迁的这段时间,被称为北宋,定都开封。]年间,约在公元9世纪至公元11世纪前后。放妻书的格式是:首先讲理想的婚姻应该是怎么样;其次讲现实的婚姻状况,亦即离婚的原因;最后说明离婚善后事宜。 放妻书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极不和谐、乃至水火不相容的婚姻关系,最后又以极其和谐的方式告终。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杨际平先生在《敦煌出土的放妻书琐议》一文中认为,这似乎有点令人难以置信,但敦煌所出的离婚样书的基调却正是如此。 在已发现的明清时期休书中,往往语气生硬,遣词造句非常绝情。古典名著《喻世明言》中描述蒋德休妻,在休书中点明“妻王氏多有过失,正合七出之条”。新近发现的一份咸丰三年的休书,立休书的赵姓男子写道:“妻勾氏不守妇道,凡事不让不忍,多嘴多舌,搬弄是非,虽经多次劝解,恶行不改……”反观敦煌放妻书,语气都很缓和,只有“相离”、“分离”、“离别”、“相别”之类词汇,绝不见“斥”、“逐”、“弃”之类字眼。 不仅如此,放妻书还十分强调夫妻间的情爱与感情:如夫妻间应“恩深义重”、“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生同床枕于寝间,死同棺椁于坟下”、“夫妻语让为先……夫取妻意,妻取夫言”、“恩义深极,贪爱因浓。生前抱白头,死后要同于黄土”。这与传统礼教婚姻传宗接代的观念迥然不同。 有意思的是,放妻书没有单方面指责,而是将造成婚姻、家庭关系紧张的责任,分摊给夫妻双方,如“妻则一言十口,夫则反目生嫌”、“夫若举口,妇便生嗔;妇欲发言,夫则拾棒”等等。进一步,放妻书都强调宿世姻缘,或云“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年结缘,始配今生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宿世冤家,故来相对”;或云“夫妇之礼,是宿世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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