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迄今最早离婚协议书放妻…
迄今最早离婚协议书放妻…
青州市民发现13张祖传地…
2012年“国学教室”系列…
香港学者曾志雄:司马迁…
春节习俗八大“最”:最…
丹书铁劵的历史由来:最…
善本掌故:中国现存最早…
冬至吃馄饨去“混沌”之…
苏东坡最早开创“微博”…
最新热门    
 
迄今最早离婚协议书放妻书:不见逐弃等字(1)

时间:2012-3-7 12:15:43  来源:不详
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缘会”等等。认为现实婚姻中夫妻感情的严重冲突,乃至感情完全破裂,都是“宿世冤家,今相遇会”所致。既然如此,其出路也就只能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好说好散。
  或即基于这种认识,放妻书会拿出一段祝愿对方,如“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
  放妻书中藏有“放夫书”——
  唐朝女子再嫁不为失节
  早在1941年,仁井田升认为放妻书中的“放”字,反映了夫妻关系中妻子地位的低贱。
  多数敦煌学专家学者对这一观点并不认同,“放”字乃放归本宗之意,本身并无低贱的含义。在已发现的12件敦煌放妻书中,也有一些别的名称,如夫妻相别书文样、女及丈夫手书样文,更显示出双方的主体地位。这说明在晚唐和北宋初年时期,女子在婚姻关系中,要比后世的明朝和清朝地位高。
  放妻书中,也有一篇独特的“放夫书”,名为“宋初留盈放妻书”。从格式上看,这篇放妻书讲的是丈夫富盈和妻子阿孟离婚,但文中却出现了“对众平论,判分离别,遣夫主富盈”、“自后夫则任娶”字样。放妻书中的“放妻”,是因为在夫系家庭制下,妻子一般是从夫居,因而在离婚场合,通常也就是妻离夫家,按此件文书所反映的婚姻情况,这篇放妻书本应题为放夫书。专家认为,当时基本上都是从夫居,离婚书绝大多数也是题为放妻书,所以阿孟与富盈离婚时就借用现成的放妻书的格式,加上阿孟与富盈离婚的具体内容,便成为以放妻之名、行放夫之实的离婚书。
  杨际平先生提出,放妻书是用作离婚样本来参照使用的,体现了民间离婚的实际情形,具有普遍意义。也许,这一“放夫书”恰恰反映了唐朝的婚姻制度给人感觉更自由一些,唐朝女子在婚姻生活中的主动性,离婚并不如我们想象中困难。
  从史实来看,唐朝妻子提出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女方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唐人范摅[注: 范摅 简介 [唐](约公元八七七年前后在世)字不详,自号五云溪人,里居及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僖宗乾符中前后在世。居若耶溪。]在《云溪友议》中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秀才杨志坚嗜学而家贫,妻子王氏便向他索要休书离婚。杨志坚无奈,赋《送妻》诗一首,王氏拿上这首诗,到官府请求离婚,州官颜真卿认为王氏嫌贫爱富乃“污辱乡闾,伤风败俗”,判处打二十板,准其改嫁,以示警戒。同时,赠杨志坚布帛二十匹、米二十石,并留任署中,还将此事公之于众。此后数十年间,江右之地不敢再有休夫的妻子了。
  有历史学专家专门统计了唐朝公主的离婚率情况,结果发现唐朝公主离婚再嫁的不在少数。据统计,唐朝公主总数是198个,除去34个早夭或当了道士的,有过婚史的不到164位,其中有再婚、离婚史的就高达28个,接近20%。


上一页  [1]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