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算“侵权”,岂不荒唐!
扬子居说《增订注释全唐诗》的编注者“钻了一个更大的空子”,将《补编》中的逸诗,“干脆直接注上《补编》所注的文献出处”,“轻巧”地攫为自己的辑逸成果,这罪名可谓大得吓人,而证据呢?扬子居却连一条也没有举出来。我经常翻阅和使用《增订注释全唐诗》,在翻阅和使用的过程中,发现此书是严格按照《编注说明》中规定的“五条”来增补逸诗的,我只须举出一个事实,就足以戳穿扬子居的上述谎言。据我的初步统计,《补编》增补的逸诗,达六千多首,而《增订注释全唐诗》增补的逸诗,只有一千多首,其中多数是《补编》中未收的,当然也有一部分逸诗是《补编》中有的,例如上面谈到的王梵志、王绩、张祜等人的诗。这些诗都不是《补编》的辑录者首先发现的,所以根本沾不上所谓“侵权”的边。看来,扬子居连《增订注释全唐诗》都没有翻过,就跳出来大放厥词,对别人横加指责,他指责人不必凭证据,多么霸道、威风!都什么时代了,还耍这种学霸威风,有谁买账?所以我们奉劝扬先生还是睁开眼睛看事实,端正态度,平等待人。在学术领域,应该发扬民主。学霸作风是有害的,也是吃不开的。
200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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