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5日刊发报道《云南一官方文学[注: 文学,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包括戏剧、诗歌、小说、散文等,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和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杂志出“野鸡刊”敛财》,引起云南省[注: 官署名 唐代尚书省设在皇城正中,位居宫城之南。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中,尚书省的位置在其他两省之南,故通称“南省”。 江南省的略称 见《红楼梦》见第三回)江南省的略称。]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25日当天,该局新闻报刊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通报,上午该局已约见《大家》杂志负责人,初步确认“一号多刊”的情况属实。目前,该局已责令停止《大家》理论版出刊,并将依据核实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经过初步了解,《大家》杂志社擅自出版理论版的情况是存在的,这违背了该社的办刊宗旨。”云南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该局已将理论版停刊,责令《大家》杂志社回归原有的办刊宗旨。并会减少其刊期,加强管理。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初步调查显示,《大家》理论版的收益约100多万元。截至记者发稿,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已要求该杂志社上交检查报告,并将根据杂志社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调查。“待违规事实确认后,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公开通报,并上报新闻出版总署。”
(实习生苏希杰 记者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