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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纪霖:读书人站起来

时间:2012-8-1 13:07:41  来源:不详
 

要改善知识界的风气,首先是制度的改革。在腐败现象的背后,是一个制度性糜烂的问题。根源在于制度改革的严重滞后。以大学为例,虽然为了解决学术腐败问题,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大学都出台了很多惩罚性的措施,不能说没有党纪国法。然而这些治标不治本的惩罚性措施并不能有效地遏制学术腐败,腐败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中国人过去讲“人治”,讲道德表率,期望有道德的精英出来担任领袖,从而移风易俗,改变社会。现在从“人治”走向“法制”,将希望更多地寄托于“法的秩序”。但这个“法的秩序”并不是“法治”(of law),而是“法制”(by law)。“法治”中的法不是人定的法,而是自然法,也与人的内在良知相通。而“法制”中的法,按照中国古代[注: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中国古代是指先秦至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zhongguogudai]法家的传统,主要是惩罚性的“刑”,与自然法和人的内在良知无关,体现的只是国家的权力意志。在今天的中国,法不可谓不多也,大大小小事情都要立法,而且大量的不是立法部[注: 法部负责掌管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fabu]门的立法,而是管理部门的行政法规。但立法之后形同虚设,不能内化为公民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注: 社会秩序正文  表示社会有序状态或动态平衡的社会学范畴。   中外思想家很早就注意社会秩序的问题。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提出的“治”,]。为什么?乃是这些法只是外在的惩治手段,既缺乏相应的法律文化,也没有有效的落实机制,相反,在各种利益机制的驱使下,法是否执行,取决于利益博弈的结果。社会普遍的是“法不治众”,如果要“治”的话,或者是这有法律之外的政治考量,或者是恰巧要抓一个典型,或者是人际关系没有搞好。而大量的腐败被各种相关利益群体庇护下来。西安某名牌大学六个老教授联名举报一个长江学者申报国家和地方科技奖造假,告了两年没有定论,学校怕丢丑一再庇护造假者,对举报者说“这些情况现在很普遍,不必大惊小怪”!由此可见,仅仅靠惩罚性的“刑”无法根治制度性的腐败,需要解决制度深层的一些问题。

 

什么是制度深层的问题?这几年温家宝总理非常关[注: 工关,明清税关,掌征收竹、木、船钞。因隶属工部管辖,故名”工关“。]心教育改革,提出了一些很有想法的指导性意见,其中非常核心的一条是大学要“教授治校”和“教育家办学”。这个意见不是温总理的独创,而是中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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