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熘、烧等。此外,由于东北冬天寒冷、缺乏新鲜蔬菜,土著居民在长期生活中找到了适合东北寒冷天气的储存蔬菜方法,其一是腌制酸菜,其二是在地窖储存青菜。《奉天[注: 清代东北政区名。顺治元年(1644)﹐以盛京(今辽宁渖阳)为留都﹐置内大臣统辖东北全境。康熙後盛京将军辖境﹐东至兴京边二百八十里吉林乌拉界﹐西至山海关八百馀里山海卫界﹐南至金州(今辽宁大连)南境七百三]通志》记载:“及至秋末,车载秋菘,渍之瓮中,名曰酸菜;择其肥硕者,藏之窖中,名曰黄叶白。”此种腌制酸菜和在阴凉地窖中储存蔬菜的风俗,逐渐被关内移民接受,迄今仍在东北农村沿用。
在婚姻风俗上,山东人移民进入东北后,满族的婚姻风俗逐渐发生改变。满族的婚姻礼仪,早期较为朴素简单。而汉族早有婚嫁六礼之风俗,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满族虽无六礼之说,但其婚姻也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必须经过“问名”、“合婚”、“相看”、“放定”、“迎亲”等礼仪才能完婚,从中可以看出,这些显然是受到了汉族婚俗的影响。《沈阳满族志》记载:“因清中、后期的满汉融合,互相影响,已经渗入了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婚俗成分。”在婚龄上,满族旧的婚俗提倡早婚:“满洲之早婚在全国可居第一,奉天满族富裕人家男子,生十三四岁即结婚,至二十岁以上方结婚者,俱为贫人。”(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伴随汉族移民的大规模进入,在汉族婚姻风俗的影响下,满族的早婚现象开始减少,并逐渐上升至法规层面。据《北镇满族志》记载:“民国满人结婚年龄,一般是男18—20岁,女17—21岁。”同时,关内移民在与满族不断接触和交往过程中,也逐渐借鉴了满族的一些婚姻风俗。例如,《兴京县[注: 简介 唐代官署名:一般设有: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尉六人,从八品下。]志》曾记载:“放定之日,女饰盛服出,用旱烟筒与男家来宾以次装烟,此乃参以满洲之俗。”(丁世良:《中国地方志[注: 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有全国性的总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县制两类。总志如《山海经》、《大清一统志》。]民俗资料汇编:东北卷》,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图书馆出版社1989年版)《奉天通志》在记载满族婚礼时这样写道:“(满族)两主人并跪酌洒,互递酹祭,名曰‘换盅’,汉俗行聘宴饮,亦谓之‘换盅’,殆习满人之俗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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