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娱乐
“欲教无乐”与“寓教于乐”是一对截然相反的文学理念,若用二者分别描述中西“义仆救主”情节的创作动机,恐再适合不过。因为在中国,该情节往往被赋予较强的功利教化色彩;而在西方,该情节的安排则更多是为了顺应故事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娱乐性。
其实,重视文学作品的教育功能历来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大特点。在元末明初以及明末清初等社会大动乱中,传统的伦常意识和秩序观念遭到了严重破坏,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缺乏一种基本的思想信仰和理性标准,重新确立一套思想信仰和伦理价值系统成为当务之急。因此,集政治性、学术性及伦理教化功能于一体的程朱理学[注: 程朱理学亦称程朱道学简称理学,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也是理学各派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chengzhulixue]应运而生,并且在明清两朝极为盛行,最后甚至升格为统治思想。就这样,被推而广之的君臣、父子、兄弟等伦理等级观念和忠、孝、节、义等观念反映到文学创作中,压制思想解放潮流、灌输主奴道德、塑造正面忠顺奴仆形象、大力歌颂“仆代主死”等封建道统就逐渐成为明清文学中奴仆形象的主流。《说岳》中为主殉难的马前张保、马后王横与其说是得人称颂的义仆典范,倒不如说是道德教育的绝佳渲染工具。而《水浒传》中丝毫不计较主人误解与责难的经典形象燕青在某种程度上也堪称时代的产物。
相比前者,西方自古罗马时期起就有了“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贺拉斯《诗艺》)等观点。随后,这种思想一直在西方文学界占据主导地位。其作品虽不乏为了表现某种主题、彰显某种精神而进行人物塑造和情节安排,但更为重视的往往是令读者在品味作品的过程中感到快乐。因此,“义仆救主”情节在19世纪欧美各国盛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迎合当时读者的心理需求,适应于故事中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发展。且不谈《三个火枪手》中笃信宗教的忠仆巴赞对主人阿拉密斯神奇的影响力和《双城记》中普诺斯小姐救主后得胜而归的浪漫传奇色彩,单看《艾凡赫》高潮部分的一段小插曲就可窥得“寓教于乐”主张之妙用:作家之所以安排小丑汪巴假扮行脚僧混入德·别夫城堡,运用掉包计将主人塞得利克救出这一情节,除了为将汪巴这一喜剧形象冠以忠义精神,使之感动、吸引读者,增强故事的精彩性和情节的紧张性外,还巧妙地通过该情节使塞得利克在乔装逃跑过程中巧遇疯癫的老女人尤尔莉伽,通过二人的交谈引出尤尔莉伽的身世和遭遇,以进一步突显绑匪德·别夫一行人的卑劣、荒淫和残忍,同时为后文尤尔莉伽为报父兄之仇火烧城堡,协助罗宾汉、黑甲骑士等人解救人质做了合理铺垫。
“义仆救主”情节虽因中西文化差异而呈现出不同风貌,但大量的义仆形象均具备了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勇敢机智、忠诚善良等美好品质。该情节之所以被中外文学家反复刻画,是因为它们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历史风貌,而且成为人们内心呼唤诚信、感恩,鄙弃背叛、寡义的一种美好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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