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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签约福建促海西文化发展

时间:2012-11-1 12:08:58  来源:不详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今天在京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签订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发展合作协议,文化部部长蔡武、中共福建省省委书记孙春兰等出席仪式并讲话。

    经充分协商,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达成协议,支持在福建设立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海峡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注: 文化遗产,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展示馆、中国漆文化艺术中心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福建培训基地。共同推进福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强对福建申报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项目的专业指导。支持福建省牵头组织乌龙茶制作技艺、木偶戏项目申报联合国[注: 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同推进涉台文物保护和利用工程,支持福建加快推进涉台文物保护工程等重点项目,对涉台文物保护工程的规划、维修保护方案等重点项目予以优先审批或委托福建省文物局审批。共同推进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博物馆体系建设,加强对福建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加大对福建艺术创作生产的指导,在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华奖、优秀保留剧目大奖等重要专业赛事活动中给予支持和指导。支持福建设立海峡两岸文化人才培训基地。扶持福建中青年编导、作曲、指挥以及经营管理等紧缺型文化人才的培养。共同打造“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和“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积极推动福建对台文化交流先行先试。支持福建加强闽台文化产业的合作,整合闽台文化产业在内容挖掘、资金投入、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资源。

    福建省文化厅也同时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签订了文化建设合作协议,在艺术作品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四方面开展合作。

责任编辑: 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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