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制社会,想根除贪污就如同让大海停止波动一样不可能。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是默许官员在一定程度下贪污的,因为“低薪制”的设计使官员不可能不靠灰色收入来生活。事实上,传统财政制度中可钻的空子太多,贪污对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来说都不是难事。在大部分时候,贪污之所以能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在儒学价值观有效运转下人格操守的约束;再一个是从上而下的政治高压,也就是说,最高统治者的反腐决心和虎视眈眈的监视。
在乾隆晚年,约束腐败的两个条件都失去了作用。在乾隆的不断打击挫辱下,官员们渐渐放弃了人格操守,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不变的指针,那就是现实利益。晚年乾隆精力不济、“多从宽厚”,更带头腐败,为贪官们树立了榜样。同时,乾隆盛世的经济发展[注: 概念 一个国家摆脱贫困落后状态,走向经济和社会生活现代化的过程即称为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仅意味着国民经济规模的扩大,更意味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素质的提高。]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空间。在乾隆前期,大清经济一直高速成长,经济总量迅速增加。人口从一亿增长到近三亿。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第一位,人口占世界三分之一,对外贸易[注: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长期出超。蛋糕做大了,可以搜刮、聚敛钱财的基数比以前扩大了数倍。在这种情况下,政治腐败如同细菌遇到了适合的温湿度和酸碱度,在乾隆皇帝的眼皮底下,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仅仅十余年间,乾隆朝就完成了从前期政治纪律严明到后期贪腐无孔不入的转变。在繁荣的表象下,大清王朝的全盛之局已经千疮百孔了。
乾隆中后期,腐败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涉案数额从小到大,腐败案件由少到多。乾隆前期,继雍正肃杀之后,贪污案件极少发生。偶有发生,贪污额亦不大。乾隆前期处理的几个案子,少者数千两,多者也不过数万两,极少有上十万者。像提督鄂善收贿银千两,即被处死。到了中后期,腐败案接连爆发,涉案金额成倍、成十倍增长,官员贪污动辄数万,十万,数十万。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一个小小的贵州知州刘标就侵蚀公帑二十四万两。第二次金川之役中,一个小小的松岗站站员居然一次侵占公款近九万两。
二是腐败官员由底层向高层发展,涉案高官越来越多。一般来说,高级领导干部经过组织程序千挑万选,人格操守和政治素质均应大大高于官僚队伍的平均水平。确实,在乾隆前期,因为腐败而被处理的高级官员,不过三五人而已。到了中期之后,形势为之一变。从州府到省级大员,最后到首席军机大臣[注: 军机大臣始称“办理军机大臣”,后来又改为“军机处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简称“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雅称“枢臣”,是军机处的官职之一。],都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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