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名人故里项目之所以成为“烂尾楼”,就在于把主要精力放在投资规模、造势甚至是恶性竞争上,以为只要有了钱或者是抢到一个名义,就可以打造出成功的文化产业品牌。很多名人故居,房子[注: 住宅是提供人居住的房屋。客家人称作屋家,广东人称作屋企,福建人称作厝。为民间信仰的风水区分由于生人居住;称阳宅、以别于已经身故入土之阴宅(墓)。]很漂亮,但就是没有人气,因为里面没有什么内容可消费。在刘士林眼里,这种不可持续的文化产业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烂尾”工程。
王珏林则认为国家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统一管理,各地提出的申请要严格把关、科学论证。实际上,针对名人故里开发存在的乱象,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就曾经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等进行合理适度地开发利用时,要加强监管,防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肆意歪曲和滥用。
竹立家则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过度的盲目的破坏性的名人故里开发,首先针对地方政府太多的“拍脑袋”决定,必须要有人大的立法对其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在干部考核上要跳出唯GDP的怪圈,其次要确定的是开发必须以保护为主。
因此,专家呼吁名人故里开发回归理性,找到可凭依的良性路径,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应该和当地历史积淀、风土人情、自然风光等相结合。不但要尊重史实,要有翔实丰富的证据支撑,更要考虑投入产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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