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2月1日,叶老在给友人的信中进一步回忆了“语文”的由来:
“语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称“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原意如是,兹承询及,特以奉告。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
自此,语文学科在中国开始有了确定的学科名称,而从上述的引用看,它在当时至少包含以下两层含义:“语”是指口头语言,“文”是指书面语言,因此语文教学应该重在语言的训练;语言训练不能偏废,应该是听、说、读、写四项并重,使之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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