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建立国家或使国家存在下去。汉魏间文学家徐干《中论?谴交》载有:“古之立国也,有四民焉。]或入口,南制则是其演化趋势或出口。从某种意义上说,由“南朝化”起步的“唐宋变革”,就是革均田、租庸调、府兵等三制度的“命”,也与上述南北地域差异的整合趋势,密不可分。
二
再谈元、明帝国南北差异的博弈整合。
继辽、金、西夏之后,蒙古铁骑南下,建立了统一南北的元王朝。元统一后“南不能从北,北不能从南”(胡祗遹:《紫山大全集》卷21《论治法》)等抵牾差异依然存在,甚至在国家制度层面亦呈现南、北制因素并存博弈的状况。蒙古草原制度与金朝后期汉法制度混合体的“北制”,更是始终充当元帝国的制度本位,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领域长期发挥着支配作用。相对于江南南制因素的北制表现为:职业户计制与全民服役,贵族分封制与驱口制,官营手工业的重新繁荣,儒士的边缘倾向与君臣关系主奴化。元朝社会经济整体上的发展进步,唐宋变革成果在元明的延伸,都有赖于国家统一条件下南、北制因素的融汇互动、博弈整合,唐宋变革和晚明及清繁盛之间“过渡”或整合发展,同样是在此类融汇整合中逐步得以实现。不过,元统一后上述博弈整合,呈现为北制向江南的推广、南制因素遗留及部分上升且影响全国等较复杂的互动过程。由于元政权北制因素的过分强大,元统一后整合的结果,总体上北制因素占上风,南制因素依然居从属。
朱元璋曾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为旗号,重建了汉人为皇帝的明王朝,也采取过定都南京,惩元末权臣和贪赃之弊,废中书省和丞相,以三司取代行省,创建卫所取代部族兵制,以及“黄册”和“鱼鳞册”等新制度,力图较多摆脱蒙元旧制,使国家体制恢复到汉地传统王朝的形态上来。但不容忽视的是,朱明王朝又自觉不自觉地继承了颇多的元朝制度。这与朱元璋、朱棣父子带有个性色彩的南、北政策及朱棣迁都燕京都有密切关联,客观上更是元朝覆灭后所遗留的社会关系、文化意识等潜在影响使然。如果说朱元璋实行的是半南半北的政策,眷顾中原北地的倾向尚带有偶然或不稳定性,朱棣就与其父显著不同了。朱棣“靖难”,以燕京和北直隶充当根基地,其军旅精锐包含蒙古朵颜三卫等,又残酷镇压建文帝势力,自然容易站在建文帝南方本位的对立面,遂导致“欲定都北京,思得北士用之”等政策(《明史》卷177《王翶传》),导致其封爵燕王,肇兴且起兵燕邸,最终迁都燕京等以燕京北地为基业所在的新体制。又兼他七次亲征大漠蒙古时难免受草原习俗及主从关系等影响。其结果,朱棣实行北方本位政策,就形成政治驱动颇强,主、客观综合支撑等较为成熟、稳定的态势,而势在必行了。明朝的军户制,“配户当差”户役法,官府手工业和匠籍制,行省三司制,宗室分封及诛杀功臣士大夫,等等,都可以看到元制或北制的影子,都是被朱元璋率先多半保留变通,后又被朱棣等略加改造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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