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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沈阳维权将在全国连续开枪 至少打19场官司

时间:2010-5-3 10:47:41  来源:沈阳日报

  小沈阳演出被疯狂复制,小沈阳将制作和销售其演出光盘的三家单位告上法庭,认为三家单位侵犯其表演者权,索赔20万元。4月21日,市法院开审此案。

  小沈阳维权在沈开出第一枪

  2008年8月12日上午,市恒信公证处公证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来到沈阳一超市北站店,购买了5张《转王小沈阳PK孙小宝》光盘,并取得销售发票。该光盘由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沈阳莎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销。光盘中收录了由小沈阳单独表演和作为主要演员进行表演的八个节目。

  小沈阳开庭时没有到庭(正在台湾演出)。辩护律师认为,三家单位未经小沈阳授权,擅自出版、发行、经销该光盘,严重侵犯了小沈阳的表演者权,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发表致歉声明,并支付赔偿金及维权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万元。

  小沈阳表演者权是否被侵犯

  庭审中,诉讼当事双方就小沈阳表演者权是否被侵犯展开激烈辩论。

  莎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辩护律师称,涉诉光盘中前六个节目,于2002年录制,是小沈阳在哈尔滨一演艺秀场演出场景,由当时的剧场方录制,公司是购买来的,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莎梦公司总经理霍燃则称:涉诉光盘的第七个节目《女驸马》、《谁说女子不如男》和第八个节目《离家的孩子》,是2006年他在吉林江城秀场亲自参与录制的,当时每个演员都给了500元,这就应该包括录像的钱,当时小沈阳是同意的,只是没签合同。现在小沈阳反过来抬枪打人。

  而小沈阳辩护律师则强调,小沈阳并没有许可他人录像,也没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像制品,更没有得到相应报酬。被告不能仅凭光盘上印有“经小沈阳许可出版发行”就认为已经得到授权。同时,出版社未尽审查的合理注意义务,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小沈阳维权动机成庭审焦点

  小沈阳打官司究竟是不是为了炒作,成了诉讼双方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的辩论焦点。

  莎梦公司的辩护律师提出质疑:小沈阳在没出名之前希望宣传自己,包括录像都积极配合,甚至不计报酬。录制小沈阳节目的光盘从2000年就开始发行,为何走红之前,他没主张过维护表演者权的权利?

  小沈阳的辩护律师则给予了坚决反驳,称:该侵权光盘是在2009年2月录制发行,制作方正是想借小沈阳的光。小沈阳作为演艺名人,维护自己的表演者权不受侵犯,正是能起到表率作用,对社会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教育。

  小沈阳将在全国开展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小沈阳此次打官司特别请了北京律师。这位律师当庭介绍,他们已经在沈阳、北京、广州、济南、武汉、长春等地完成证据收集,将陆续在全国各地开展诉讼。记者了解到,涉及小沈阳的侵权光盘还包括《小沈阳说唱浪》、《转王小沈阳全集》、《小沈阳大比拼》等18种。这意味着,小沈阳至少可以在全国打19场官司。

  而据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出庭人员透露,5月19日,小沈阳维权第二枪将在北京打响,涉嫌侵权光盘为《转王小沈阳专辑》,制作、发行方同样为他们,同样索赔20万元。对此,出庭参加诉讼的霍燃叫苦不迭,“小沈阳就那几个节目,放在不同的光盘里,每个光盘就要索赔20 万,这合理吗?”

  不过庭审结束时,诉讼双方又静下心来,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当天调解并未达成。(记者周贤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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