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析产纠纷”的案件——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要求分割的巨额祖产,涉及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两万余件。涉案子孙中不乏具有相当高社会地位的名人,这起波澜不断的纠纷第一次起诉是在1983年。今天,该案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今天上午,有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析产纠纷案之称的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要求分割巨额祖产一案,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该案原告要求分割的祖产包括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两万余件。
傅增湘是我国历史上著名藏书家,清代翰林。曾任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五四运动中,因抵制北京政府罢免蔡元培的命令受牵连而被免职。傅增湘一生共有四位妻子,四位妻子中只有第二位妻子王氏生育了三子二女。傅增湘的五个子女中,长子傅忠谟留下了五个子女,三子傅定谟留下了四个子女。
傅家析产纠纷自1983年第一次起诉,至今已经持续近20年。涉及的名人有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傅增湘之子原国家文物局古玉鉴赏专家傅忠谟,傅增湘之孙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历史学家傅熹年等。此案的一审判决书就长达80余页。
该案原告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之女傅钰年,被告是其堂兄傅熹年等。
傅钰年起诉称,其父亲傅定谟先于祖父傅增湘离世。父亲去世后祖父傅增湘一直与其伯父傅忠谟一起生活,直到1949年祖父去世。当时他们这一房的4个子女都还年幼,无法分家,也与伯父傅忠谟一起生活。祖父的遗产一直处于共有状态,由伯父傅忠谟和堂兄傅熹年负责掌管。
“文革”期间,傅家被抄家。“文革”之后,西城区有关部门对查抄傅家的财产予以清退,仅清退清单上列出的退还古玉就多达900余块,还有藏书、家具、印章等近两万件文物和藏品。
而2004年傅钰年偶然发现,在瀚海秋季拍卖会上,傅家家藏的红山文化玉龙形钩被以253万元拍出,家藏的红山文化黄玉狩首虫身坠以 132万元被拍出。傅钰年等认为,伯父一房的子女隐瞒了包括大量古玉在内的巨额祖产,侵犯了包括她在内的多人对祖父遗产的依法继承权,于是在2005年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
2009年北京市一中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50余件(包括傅增湘印章40余枚)物品属于傅增湘遗产为其后人共有外,驳回了傅钰年要求分割900余块古玉等其他遗产的诉讼请求。
傅钰年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傅增湘家谱
傅增湘一生曾娶过四位妻子。四位妻子中只有二房王氏生育了三子二女。
分别为:傅忠谟、傅嘉谟、傅定谟、傅传谟、傅厚谟。傅增湘年老时只剩有长子傅忠谟、三子傅定谟。
长子傅忠谟留有子女五人,分别为:傅熹年、傅焘年、傅万年、傅美年、傅燕年。
三子傅定谟留有子女四人,分别为:傅嵩年、傅钰年、傅延年、傅颀年。
此外,傅增湘的女儿傅传谟留有两个子女,分别为:李莲、李治崇。
背景
一审判决 原告不服
北京市一中法院的一审判决显示,此案审理期间,法院应原告方的申请,调取了“文革”期间查抄和返还傅家财物的档案。该档案记载,1971年11月29日开始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始清退查抄傅家的财物,到1989年8月3日全部清退完毕。
经法院调查,共发还傅家财物17885件24箱13捆1匣。其中大部分返还的财物有名称有编号,少部分财物只有编号没有名称。
对于法院调查的结果,原告傅钰年一方提出,发还财物中142件有编号无名称的财物,其序列号是玉器的序列号,这142件物品就是价值连城的古玉。
在法院调取的发还傅家财物清单上记者看到,涉及到争议焦点的古玉的记载有:1983年4月到1985年1月发还1259件,其中包括玉器10件。傅钰年一方认为这些玉器应是祖父的遗产,而傅熹年一方则认为这些玉器是其父亲傅忠谟的财物。
1985年3月25日到1986年10月24日发还的财物中记载有玉器15件。傅钰年一方认为这15件玉器全部是祖父傅增湘所留,而傅熹年一方则称,15件玉器中12件是其父亲傅忠谟的财物,只有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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