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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魏晋南北朝的文论之“清”——兼及陶渊明的品第

时间:2009-8-8 16:55:08  来源:不详
文论对刘勰的启发,但刘勰在情与采问题上的论述,显然要深入和透辟得多。
    在具体的作家评论中,刘勰贯穿了这一清新自然、简约省净的标准。如“张衡怨篇,清典可味”,“唯张载剑阁,其才清采”,“是以贾生俊发,故文洁而体清”,等等,不一而足。除了评论诗文,在文体论中,刘勰也多次贯之以“清”。比如:“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明诗》),“雅义以扇其风,清文以驰其丽”(《章表》),“夫颂惟典懿,辞必清铄”(《颂赞》)等。可见,刘勰已全方位地把“清”这一范畴用于评论诗文和文体了。
    钟嵘更加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自然英旨”的审美理想。所谓“自然英旨”,就是倡举一种自然清新、不加雕饰的美。钟嵘之所以更加鲜明地倡举这种美,主要是由于钟嵘个人更多的受到道家和玄学思想的影响,不像刘勰那样折中和理性。他对诗歌本质的看法,决定了他对“清”美的大力倡导。钟嵘在《诗品序》中谈到诗歌的产生和特点时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可以看出,钟嵘认为诗歌的本质是“吟咏性情”的,这是他整个理论的出发点。与此前文论家谈到的“情”的不同之处在于,钟嵘更强调“性情”的个体性,也就是说他的“性情”是与艺术创作直接相关的更纯粹的个人情感,那么,情感抒发是否真挚动人就是钟嵘衡量作品优劣的根本标准。情感抒发要真挚动人,必须语出自然,由此,钟嵘提出“自然英旨,罕值其人”的自然创作论和“清浊通流,口吻调利”的自然声律论,尖锐地对抗当时诗歌创作中盛行用典和声律苛严两种不良倾向。钟嵘说:
    “颜延、谢庄,尤为繁密,于时化之。故大明、泰始中,文章殆同书抄。近任昉、王元长等,词不贵奇,竟须新事,尔来作者,寖以成俗。遂乃句无虚语,语无虚字,拘挛补衲,蠹文已甚。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
    这是批评盛行用典。他认为优秀的诗歌,应该是诗人内心情感自然真实的流露,而当时的文坛十分讲究用典,已达到无句不用、无字不用的程度。钟嵘认为,这种显示学问、注重雕琢的创作风气完全违背了诗歌创作的规律。大约同时代的萧子显在他的《南齐书·文学传论》中批评当时的文坛弊病有三种,其中之一:“或全借古语,用申今情,崎岖牵引,直为偶说。唯睹事例,顿失清采”,与钟嵘观点一致。可见,他们认为,频繁用典是造成文辞淫丽、作品失去“清”采的主要原因。
    此外,钟嵘对当时“永明体”声律论过分讲求格律、严重束缚创作手脚的流弊也进行了批评:
    “王元长创其首,谢脁沈约扬其波。三贤咸贵公子孙,幼有文辨。于是士流景慕,务为精密,擗积细微,专相陵架。故使文多拘忌,伤其真关。余谓文制,本须讽读,不可蹇碍。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为足矣。”
    钟嵘批评的两种倾向,一是“辞”过于雕琢,一是“声”过于苛严,这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伤害了诗歌的自然之美。由此,钟嵘对充分体现自然、真美理想的“清”的风格自然情有独钟。《诗品》中提到“清”的地方约有十六处,皆充满了赞赏之情,略举例如下:
    “辞旨清捷,怨深文绮,得匹妇之致。”(评班婕好)
    “然托喻清远,良有鉴裁,亦未失高流矣。”(评嵇康)
    “善为凄戾之词,自有清拔之气。”(评刘琨)
    “所以不闲于经纶,而长于清怨。”(评沈约)
    至于下面这段出于评颜延之诗的话,则成为清新自然之美和人工雕琢之美的经典定评而广为流传:“汤惠休曰:‘谢诗如芙蓉出水,颜如错采镂金。’颜终身病之。”这里,钟嵘借汤惠休之口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审美倾向:对“出水芙蓉”的褒扬和对“错采镂金”的贬抑。同时“颜终身病之”还传达出另一层含义:当时的不少人已经不再满足于诗歌创作中的华丽雕琢,包括这种美的代表人物颜延之本人。
    在魏晋南北朝文论史上,由陆云开创,经陆机、刘勰等人发展的一种新的审美趣味:清省自然美,到了钟嵘这里,可以说已基本形成。它的意义和价值是重大而深远的。宗白华先生说得好:
    “魏晋六朝是一个转变的关键,划分了两个阶段。从这个时候起,中国人的美感走到了一个新的方面,表现出一种新的美的理想,那就是认为‘初日芙蓉’比之于‘镂金错采’是一种更高的美的境界。在艺术中,要着重表现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人格,而不是追求文字的雕琢。陶潜作诗和顾恺之作画,都是突出的例子。王羲之的字,也没有汉隶那么整齐,那么有装饰性,而是一种‘自然可爱’的美。”[1] (P300)
    这段话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魏晋南北朝并存着两种美:清新自然的美和华丽雕琢的美;二是就这两种美的优劣比较而言,前者高于后者。因为,自然美关注的是思想情感的表达,而人工美关注的是语言文字的修饰。突破文字的束缚,自由活泼地表达生命的种种感受,标志着美学的独立和解放。而突破礼教束缚的自由与个性是突破文字束缚自由表达生命感受的前提,所以,文论之“清”是魏晋士人自然人格的派生物。说到底,“清”的趣味和这个“人的觉醒”与“文的自觉”② 时代追求是紧密相关的。如果说魏晋南北朝这种清新自然的美还处在萌芽和发展时期的话,那么唐宋以降,代表新的审美趣味的“清”美便逐渐占据了上风,尚清的审美趣味成为古代美学中后期的主导倾向。

    二、南北朝文论之“清”:清丽

    玄学发展到西晋,由于时代的原因,“自然说”中蕴含的反抗现实、蔑视礼法的批判精神逐渐消失,到了郭象那里,名教与自然之争从“越名教而任自然”变成了“名教即自然”。从哲学上讲,郭象的“自然说”远不及王弼“自然说”富有战斗性,但郭象“自然说”中的合理内涵,对审美理论却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郭象认为,“自然”是物的性质和存在方式,而物性各不相同,应该充分尊重事物的特性,因物而为,反对像王弼那样把丰富多彩的万物统一于抽象本体“无”之中。《庄子·秋水》云:“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庄子以“天”代表自然,以“人”代表人为,本义是反对以人工伤害天然之美。郭象在注释这段文字时说:
    “人之生也,可不服牛乘马乎?服牛乘马,可不穿落之乎?牛马不辞穿落者,天命之固当也。苟当乎天命,则虽寄之人事,而本在乎天也,穿落之可也,若乃走作过分,驱走失节,则天理灭矣。”(《庄子·秋水》注)
    郭象对原文进行了创造性的阐释。在他看来,“落马首、穿牛鼻”并不算伤害牛马的天性,只有超出牛马的体力而强力驱赶,才算是伤其天性,因为人类驯化牛马就是要它们为人类服务的。按照郭象的解释就得出一个结论:“自然”并不是绝对的摈弃人为,表现在审美观上,郭象认为自然本色的美不只是纯素的。他说:
    “苟以不亏为纯,则虽百行同举,万变参备,乃至纯也。苟以不杂为素,则虽龙章风姿,倩乎有非常之观,乃至素也。若不能保其自然之质而杂乎外饰,则虽犬羊鞹,庸得道之纯素哉?”(《庄子·刻意》注)
    郭象的意思是自然美并不只是指未加雕饰的朴素美,只要这种美是不“杂乎外饰”,那么即使绚丽多彩,也可以称作“至素”。换句话说,合目的的形式美,其表现形态可以多种多样,只要反映了事物的本色,都是美的。显然,王弼的“大美”不包括“丽”,而郭象的自然美却是可以“丽”的,这就为追求清真自然、同时又不废人工修饰的审美理论提供了哲学基础。
    从刘勰、钟嵘的“清”论,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他们在倡导“清”的同时,也十分强调“丽”,也就是文学作品的形式美,包括文辞的华丽整饰和声调的抑扬顿挫。对文学作品“丽”的要求始于汉代。曹丕的《典论·论文》正式提出了“诗赋欲丽”的命题,标志着文学独立的开始;陆机继而提出“诗缘情而绮靡”,概括地规定了文学内在的抒情性和外在的形式美。刘勰和钟嵘在提倡自然之道、自然英旨的同时,更全面地表现出对辞采、声韵等形式美因素的高度重视。刘勰的《文心雕龙·原道》是关于文学本原问题的重要篇章,是刘勰整个文论体系的总纲领,谈到刘勰对文采的重视,必须从《原道》篇说起。刘勰说: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
    这段话说明了两点意思:首先,刘勰认为天地万物的生成变化是有规律的,这个规律就是阴阳变化之“道”。作为“道”的感性表现,“文”具有“与天地并生”的地位。这是第一次把“文”的重要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哲学高度。其次,刘勰论述了“道之文”的特点是诉诸人们感官的异彩纷呈的美,也就是“丽”。他把“文”分为“天文”和“人文”两大类型。“天文”是“丽”的:日月像“叠璧”,山川像“焕绮”,龙凤如“藻绘”,虎豹如“炳蔚”,云霞绚丽色彩比画家笔下的画面更加美妙,花草树木的芳华就是巧手的匠人也雕琢不出,这里的美显然不是玄学家所说的“淡”、“纯素”。“人文”的“丽”同样出于自然,而且与“天文”的“丽”不可分离。人作为“天地之心”,有“心”就有“言”,有“言”就会有“文”,那么这个“人文”的产生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所以,刘勰说:“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这里,“人文”就包括语言文辞的美。
    从天文到人文,刘勰在强调“文”的自然的同时,也说明“丽”与“文”不可分割,也就是说刘勰认为“自然”与“丽”并行不悖。按照这个总的思路,《文心雕龙》在创作论、文体论、鉴赏论各个环节都贯穿了这一情采并重的思想,并专列《情采》、《丽辞》、《声律》篇专门探讨文辞等形式美问题。在《风骨》篇中,刘勰认为最理想的作品应该是“风骨”与“采”缺一不可。他说:“若风骨乏采,则鸷集翰林;采乏风骨,则雉窜文囿。唯藻耀而高翔,固文笔之鸣凤也。”把既有美丽的羽毛,又能高飞远举的“鸣凤”作为风骨的代表,其审美理想不言而喻。
    钟嵘没有对“自然”也可以“丽”的问题做理论上的探讨,但据《南史·钟嵘传》记载:“辞甚典丽”,《四库全书总目》也称他“学通《周易》,词藻兼长”,可见他是喜爱“丽”的。他的“自然英旨”显然也是“自然”中含有“丽”的,指出于自然又异常精美的诗歌。钟嵘还说:“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诗品序》)与刘勰的说法相近,可见他对自然基础上的“丽”也是非常重视的。在具体的诗人、诗作评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凡钟嵘评价极高的诗人,诗风不仅“清”而且“丽”。比如:
    “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评曹植)
    “但气过其文,雕润恨少。”(评刘桢)
    “才高辞赡,举体华美。气少于公干,文劣于仲宣。”(评陆机)
    “新歌百许篇,率皆鄙直如偶语。唯‘西北有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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