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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水浒传》的悲剧历史底蕴

时间:2009-8-8 16:56:45  来源:不详



《水浒传》(注:本文提及《水浒传》,悉指万历三十八年(1610)杭州容与堂本。)留给人的最深刻印象,莫过于贯穿全书、无比鲜明的爱憎立场。这种朴素的情感立场与某些现代社会学分析一拍即合,人们很容易接受这样的结论:这是一部反映农民阶级奋起反抗封建统治及异族侵略的宏篇巨制,是农民起义的伟大历史诗篇。一般认为,在这部“提振侠风、崇尚武德”(注:定一《小说丛话》,载《新小说》一、二卷(1903)。)的说部大作中,各派武装力量阵线分明:以宋江为首的梁山义军高举反抗大旗,代表了广大农民、市民的利益,可视为革命阵营;而对立阵营除了中央及地方官军,还包括祝家庄、曾头市等民间豪强武装。在前70回中,真正的恶战正是在梁山与祝家庄、曾头市等豪强武装间展开的。义军领袖晁天王也死于曾头市,双方可谓仇深恨重、不共戴天。然而换一个角度审视,人们发现梁山好汉与祝、曾武装之间又有着某些共性。如从社会地位来看,双方都是不受官府钤辖的民间武装,与作为国家机器的官府正规军迥然有别。而从领导人的社会身份、基层人员的成分构成以及对待朝廷的政治态度上看,双方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首先,无论梁山武装还是祝、曾集团,其领军人物都非一般的贫苦农民。祝朝奉、曾长者固然是称霸一方的地主豪强,晁盖、宋江又何尝不是拥有庄园的财主富户?晁、宋而外,梁山领导层中的庄主、员外也还大有人在,草草算来,就有史进、李应、柴进、卢俊义、孔明、孔亮、穆春、穆弘…… 
其次,双方队伍的人员构成,也颇为一致。水泊中的喽罗们,多为破产无依的农夫舟子、市井游民。而祝、曾武装的基本成员,也以庄农佃户为主;其农民成分的比例,甚至比梁山武装还要高些。 
复次,双方对待统治集团的态度,其实也很近似。表面上看,梁山武装高揭“替天行道”的大旗,公然与官府作对;祝、曾则是配合官军拱卫封建政权的民间别动队。然而细较起来,似乎又非如此:祝、曾固然与梁山叛逆不共戴天,但其与地方官府的联系却又难说紧密。祝家庄与梁山三番大战,近在咫尺的郓州官军竟未发一兵一卒施以援手;而祝家庄活捉了梁山好汉,也并不打算与郓州官府共享胜利果实,而是径直“解上东京去请功”(注:《水浒传》第五十回,孙立也说过“他日拿了宋江一并解上东京去”的话。)(第四十八回)。同样,曾头市对待官府的态度,也是若即若离、敬而远之。曾头市儿歌唱道:“扫荡梁山清水泊,剿除晁盖上东京。”(第六十回)曾家父子似乎也是超越地方州县,直接对东京“赵官家”负责的。 
反观梁山武装,其挑战封建统治的立场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无论晁盖还是宋江,与官府的联系都较祝、曾更为紧密。晁盖劫取生辰纲走漏风声,先有县里押司为之报信,又有县中都头为之掩护放行,其官场“关系网”之数密,徒令祝、曾瞠乎其后。而晁盖等在蓼儿洼与缉捕官军周旋,阮氏兄弟操桨高唱“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先斩何涛巡检首,京师献与赵王君”(第十九回),更是直接表露了对封建皇帝的耿耿忠心。至于宋江,他本人便是官府小吏,落草时几经周折、极不情愿;上山后又百计谋求招安,终于将一支“替天行道”的民间武装,“提升”为镇压反叛的官府正规军;宋江自己也成为朝廷命官,一了忠君保国的夙愿。总之,梁山武装首领“身在江湖、心悬魏阙”,始终未能割断与统治者息息相通的精神脐带;在拥戴皇权的道路上,走得比祝、曾集团更远。准此,我们尚不能遽下判断,认定梁山好汉代表农民大众,而祝、曾武装代表封建阶级。笔者以为,在历史层面上,双方大概都与宋代乡社民兵有着扯不断、理还乱的渊源关系。 

参照两宋历史来看,《水浒》中祝、曾武装的定位,应是乡社民兵。北宋年间,乡社民兵因保甲制的推行而遍及宇内;南渡之际,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忠义民兵,则又成为一股重要的民间抗金力量。《宋史·兵志》以三卷篇幅介绍了两宋乡兵之制。乡兵即乡社民兵,系从农户中选择丁壮,团结训练。其特色是“寓兵于农”、“不去乡里”、就地校阅。如此既能增强治安及国防力量,又省去国家“储廪”之费。推行保甲乡兵之制,也便成为北宋熙宁变法的重要举措之一。按保甲法规定,乡村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负责组织、训练事宜。不过统治者对武器握于百姓之手终怀疑惧,故在校阅之后,所用军械“悉送上官,仍立禁约”。而乡兵的最终职责,仍不过是“以捕盗贼相保任,而未肄以武事也”(注:《宋史》卷一九二“兵”六“乡兵”三。)。 
对照小说描写,祝氏武装正是典型的乡社民兵组织。其“庄前庄后有五七百人家,都是佃户”,规模恰合一“都保”建制(注:按下文中又说“庄上自有一二千了得的庄客”,并谓“三村里算来总有一二万车马人等”(第四十七回),与前面的叙述矛盾,应系作者失于照应所致。又第六十回曾头市的兵马规模,也有夸大之嫌。);而祝朝奉父子便是名副其实的“都保正”了。此外,庄内“各家分下两把朴刀与他”,客店里也“常有数十个家人来店里上宿,以此分下朴刀在这里”;“器械上都编着字号”,以防流失(第四十六回)。戒备森严的目的,据说是为了防范“他那里贼人(指梁山泊——笔者)来借粮”。从庄丁亦农亦兵的身份,到武器的严格管理,直至保境御贼的动机,祝家庄武装与保甲乡兵之制十分吻合。而曾头市的情况也大致相埒,只是规模还要大些,“共有三千余家”,“聚集着五七千人马”(第六十回)。 
不过较之北宋乡兵,祝、曾武装的训练方式一改聚散有时、农闲校阅的旧章,一变而为据险筑寨、戒备森严的高度军事化保聚。这一点,则更像两宋之际的“忠义民兵”。熙宋保甲法在制订与贯彻过程中,不断受到朝中反对派的质疑与攻讦;其在民间的施行效果,也未能尽如人意。不过半个世纪后,随着金人入寇、宋室播迁,失去官府庇护的广大城乡民众(尤其是农民)不得不拿起武器、团聚自保;乡社保甲刚好为此提供了现成的组织模式。当此之时,各路民兵纷纷打出以抗金为号召的“忠义巡社”旗号,于山川险要处建立“忠义山水砦”(注:关于忠义民兵的情况,可参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三朝北盟会编》等史籍。而忠义民兵与“水浒”故事的关系,现代学者余嘉锡(《宋江三十六人考实》)、张政烺(《宋江考》)、华山(《水浒传和宋史》)、王利器(《水浒中的真人真事》)、孙述宇(《水浒传的来历、心态和艺术》)等都有论述,可以参看。)。他们名义上接受南宋朝廷的领导,然而却因地方官府的瘫痪,很难与赵宋政权建立起实质性的统辖关系;因而这种联系也只能是名义上的、若即若离的、十分脆弱的。小说中祝、曾集团与地方官府的疏离状态,正可作如是解。 
其实,与祝、曾武装形同水火的梁山武装,也带有乡社民兵的明显胎迹。如梁山开山领袖晁盖的原始身份,正是“保正”。他曾勇夺石塔,惠及乡里;在东溪村内也是个一呼百诺、“为众所服”的人物。尽管小说没有直接描述他组织乡社、校阅民兵的情况,但在宋代,那是“保正”责无旁贷的职责。梁山第二代领袖宋江身上,同样带有民兵领袖的印迹。在某种早期《水浒》版本“吴读本”(注:“吴读本”是明人吴从先读过的一个《水浒》古本,已佚,唯存信息于吴氏《小窗自纪·读水浒传》一文中。该本内容与今本多有不同,如宋江身份、起义时间及梁山泊所在位置等等。)中,宋江的身份不是押司,而是亭长。亭长属乡官,《通典》谓“秦制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汉亭及官皆依秦制。后汉亭有亭长,主禁盗贼。……宋制同秦汉”(注:按引文中的“宋”系指刘宋。《宋书》卷四○:“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伍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主之;十里为亭,亭长主之;十亭为乡,乡有乡佑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各一人。”)。亭长之制至赵宋已亡,吴读本所谓“亭长”,当是借为保正的代称。二者一“主禁盗贼”,一“以捕盗贼相保任”(注:《宋史》卷一九二“兵”六。),名异实同,宋亭长实即宋保正。 
宋江的民兵首领身份,还可从其“呼保义”绰号窥见。“保义”是保义郎的简称,原为宋代品级较低的武官职衔(注:据《说郛·趋朝事实·官品令》解释,小使臣共八阶,保义郎为第三阶。)。两宋之际,保义郎常被当做荣誉头衔授与忠义民兵头领。据《宋会要辑稿》载,靖康元年(1126),朝廷为鼓励乡民组织“忠义巡社”抗金自保,规定“若及千人以上,与借授保义郎;八百人以上,借授承节郎;五百人以上,借授承信郎”(注:《宋会要辑稿》第一七二册“兵”二。)。宋江的“呼保义”绰号,正是其民兵头领身份明白无误的标签。 
此外,从小说“忠义水浒传”的全称以及梁山“忠义堂”的匾额,也可约略推断梁山好汉的民兵身份。早期《水浒传》的题署,无不在“水浒”前冠以“忠义”字样;某种版本还径以“忠义传”(而非“水浒传”)作为小说的简目(注:20世纪70年代,上海图书馆曾发现《水浒》残页两面,版心标目为“京本忠义传”。关于此本的情况,可参看顾廷龙、沈津《关于新发现的京本忠义传残页》一文,载《学习与批判》1975年第12期。刘世德、刘冬、欧阳健、李骞等学者对此作过深入的讨论。)。可知在某一时期的作者看来,“忠义”比“水浒”更切近小说主旨。而宋江坐上寨主交椅,第一件事便是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第六十回)。这里的“忠义”,显然不是关乎封建伦理的泛泛之词,而是与抗击金人侵略的“忠义”运动密切相关的。——上文提到的“吴读本”,便是一部以抗金为主题的早期《水浒》版本。而明初朱权的“水浒”戏《黑旋风仗义疏财》杂剧,也涉及抗金内容(注:明初宫廷戏剧家朱有燉的杂剧《黑旋风仗义疏财》第二折,李逵唱[红绣鞋]中有“莫不是大金家侵界境”等语。),反映了早期“水浒”故事面貌,衬托出梁山好汉的忠义民兵身份。 
《水浒传》言及绿林豪杰,动称“强人”。在一般读者心目中,“强人”即“强盗”;似乎宋江等人的“强盗”身份,在小说家笔下早已判定。殊不知“强人”的原始意义仍是乡社民兵。《宋史》记载的民兵名目,因地域、时期的不同而颇多歧异。如陕西民兵称“保毅”,河北称“忠顺”,河北、河东又称“强壮”;此外尚有“弓箭手”、“义勇”、“护塞”、“壮丁”、“弩手”、“枪手”、“蕃兵”、“保甲”、“砦兵”、“土豪”、“忠勇”、“忠义民兵”等种种异称。而在这一长串称呼中,“强人”、“强人弓手”之称赫然在焉:河北陕西强人、砦户、强人弓手,名号不一。咸平四年,募河北民谙契丹道路、勇锐可为间伺者充强人,置都头、指挥使。无事散处田野,寇至追集,给器甲、口粮、食钱,遣出塞偷斫贼垒。能斩首夺马者如赏格,虏获财畜皆畀之。(《宋史》卷一九○) 
据此可知,“强人”原是河北、陕西地区为抗击契丹所设民兵组织专称,大约因强悍善战而得名(注:《宋史》中提及强人的卷帙,尚有卷一八七、一九一。后者详列治平二年陕西各路所募强人人数。)。据学者论证,两宋时期北方近边地区的乡兵“有相当的战斗力,甚至超过北宋的禁兵和南宋的屯驻大军”(注: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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