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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学与思孟学派的差异及荀子诗学的独特性

时间:2009-8-8 16:57:10  来源:不详
出:“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突出了“学”的重要性而否定了“思”的价值。那么对于修身者来说应该学什么、如何学呢?荀子认为应该“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因为“《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就是说,从自然宇宙,到人世间,一切道理都包括在这些儒家的经典之中了。至于学的方法则是长期的积累,所谓“学不可以已”、“积善成德”、“真积力久则入”云云,都是讲日积月累的学习方法。

     在修身过程中荀子也强调“养心”的作用,但是他的“养心”与孟子的“存心”、“尽心”大不相同。约而言之,荀子的“养心”乃是清除心中的各种杂念,以便为“学”提供必要的条件。在《解蔽》中荀子指出:

     故治之要在于知道。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满也,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臧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臧害所将受谓之虚。心生而有知,知而有异,异也者,同时兼知之;同时兼知之,两也;然而有所谓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壹。心卧则梦,偷则自行,使之则谋;故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未得道而求道者,谓之虚壹而静。作之,则将须道者之虚,则人(入);将事道者之壹,则尽;将思道者静,则察。知道察,知道行,体道者也。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明参日月,大满八极,夫是之谓大人。夫恶有蔽哉![5]

     从这段引文我们不难看出,荀子的“心”与孟子大有不同。盖孟子所谓心既是人之善性的寄居之所,又是一道德自我,能够识别善恶并“择善而固执之”,因此其自身即含有善的价值,所以人们可以由“尽心”而“知性”,由“知性”而“知天”,从而达到“合外内之道”的“至善”之境。而在荀子,则心只是认识的主体,在其“虚壹而静”的情况下可以接受关于“道”的知识,它自身则像一面镜子一样是中性的。所以借用《中庸》的话来说,孟子侧重于“尊德性”,荀子则侧重于“道问学”。后者开出两汉儒者治学的基本路径;前者则为两宋儒者所服膺。

     第三,以“礼”“法”并重代替“仁政”——在重建社会秩序之方式上的不同选择。

     先秦儒家,无论是孔孟还是荀子,其学说之最终目的无疑都是重建社会秩序。可以说,是他们对人性的不同看法决定了其对重建社会秩序之不同方式的选择;也可以反过来说,是他们对重建社会秩序不同方式的选择导致了其对人性的不同理解。在这里原因和结果是可以置换的。荀子的治国方略可由三个字来概括,这就是“礼”、“乐”和“法”。这里“礼”和“法”是带有强制性的外在规范;“乐”则是文教方式。他之所以强调“学”,目的也就是使人们通过学习而自觉地认同作为外在规范的“礼”和“法”并接受“乐”的熏陶。这与孟子将固有的人性理解为外在规范的内在依据,因而主张由向内的自我觉察、自我发掘而自然而然地导出外在规范的理路是根本不同的。那么荀子是不是就是走上了法家一路呢?也不能下如此断语。荀子与法家也存在着根本区别。荀子学说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他对“礼”与“法”的关系的理解上。

     与荀子一样,法家也认为人性是恶的,所以他们主张制定严刑峻法来约束人的行为。然而荀子一方面强调人性恶,一方面又强调“礼”的作用,这与法家是不同的。这就难免有人可能提出这样的问题了:“人之性恶,则礼义恶生?”[6]“礼义”是道德规范,具有善的价值,既然人性本恶,那么“礼义”这样善的价值由何而生呢?荀子的回答是“生于圣人之伪”。在荀子看来,人类的生活必然是社会性的,用他的话说就是“人之生,不能无群”[7]。但是由于人性本恶,有无穷无尽的欲望需要满足,故而难免出现争斗,人类社会也就混乱一片,不成其为“群”了。所以人类社会就必须有“分”,也就是建立在差异基础上的秩序:人们在社会上的地位不同,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同。但是这个“分”又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人为地制定的,这就有一个合理性的问题:你根据什么来规定这种差异?这种合理性的原则便是“礼义”。所以荀子说: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无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8]

     这样看来,荀子的逻辑是很清晰的:人类生存的需要决定了“群”的生活方式;“群”又必然要求着差异与秩序;“礼义”在根本上来说就是关于这种差异与秩序的合理化原则。那么,“法”在荀子的学说中又有怎样的意义呢?我们先看看荀子的提法:

     古之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而导之也。使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

     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者也。夫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后然者谓之生于伪。是性伪之所生,其不同之征也。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性恶》)

     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劝学》)

     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首先,法与礼义有着密切联系,二者互为补充[9],都是对人的行为的强制性规范措施。其次,法与礼又有所不同。大体言之,礼是比法更带有根本性,是制定法度的依据。换言之,在荀子的思想中,礼更加重要,法是作为礼的补充才获得意义的。第三,联系《王制》篇关于司寇与冢宰之职责的论述[10],我们可以确定,法实际上是为了维护礼的实施而进行的赏罚措施。礼是要靠自觉遵守的,如果出现悖礼之行怎么办呢?恐怕就要依法来惩罚了。

     由此不难看出,荀子的政治学说是基于社会的需要而不是美好的理想提出的,因此较之思孟之学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对于那些虚幻玄妙、没有实际用处的言说荀子一概表示轻视。他说:“言必当理,事必当务,是然后君子之所长也。……若夫充虚之相施易也,‘坚白’、‘同异’之分隔也,是聪耳之所不能听也,明目之所不能见也,辩士之所不能言也,虽有圣人之知,未能偻指也。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损为小人。工匠不知,无害为巧;君子不知,无害为治。”[11]由此可知荀子学说是以致用为鹄的的,凡无益于修身治国的言说都是无效的。所以可以说荀子是儒家中的实用主义者。

     第四、用“人之道”取代“天之道”——否定了形而上玄思的意义。

     对于“天”或“天道”,孔子是存而不论的,所以自贡说:“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公冶长》)。到了子思和孟子则主张“合外内之道”——以“命”与“性”为中介沟通天人关系,将“人之道”与“天之道”统一起来,根本目的是为儒家所宣扬的社会伦理价值寻求最高的价值依据。在运思的层次上则达到了形而上的思辨高度。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尽心上》)又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离娄上》)《中庸》也说:“诚者,天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这都是说“人之道”与“天之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天之道”(也就是天地化生万物的品性)。这是儒家式的“天人合一”的真正含义。然而荀子却将“人之道”与“天之道”严格区别开来。他说:“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12]在荀子看来,人与天之间在价值观念的层面上并无任何联系,人世间的价值本原只能在人世间寻找。这样一来,荀子就将在思孟学派那里已经把意义的空间拓展到形而上之超验领域的儒学又拉回到人世间,使之回到孔子学说那样的纯粹政治、伦理哲学层面。

     通观孔子、孟子、荀子等先秦儒家的三大代表人物的思想,他们的共同特征是都将个人的道德修养同样重建合理的社会秩序统一起来。借用《庄子》《天下篇》的说法就是“内圣外王之道”。他们的区别在于:孔子基本上是“内圣”与“外王”并重,一部《论语》讲论个人道德修养的内容与探讨治国之道的内容不相上下。“克己复礼”四字恰能说明这种情况。到了孟子则强调“内圣”超过“外王”。在“外王”方面,他只是提出了一个“仁政”、“王道”的社会构想以及“置民之产”、“与民同乐”实施办法。这些与当时七国争雄的社会现实相去甚远,完全是一厢情愿的乌托邦。但在“内圣”方面孟子却提出了一系列新范畴、新设想,对于后世儒学的完善、发展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诸如“知言”、“养气”、“存心”、“养性”、“四端”、“自得”、“诚”、“思”、“推恩”等等,构成了一个完备的个体人格修养的道德价值体系。所以大讲“心性之学”的宋儒将孟子视为儒家道统的真正传承者并沿着他的理路建构自己的思想系统,决非偶然之事。到了荀子,则又反孟子之道行之:将关注的重点从心性义理、成圣成贤转移到寻求切实可行的治国之道。从孔、孟、荀的言说指向而言,孔子对弟子(士人)的言说与对诸侯君主的言说并重——一方面教育士人如何成为君子,一方面劝告君主如何实现道德的自律。孟子则对士人的言说多于对君主的告戒——《孟子》一书充满了士人的自我意识。如何成圣成贤、做“大丈夫”、做“君子”毫无疑问是其主旨。而荀子的言说就主要是指向现实的当政者的。他不仅教导君主们如何做人,而且为他们提供了一套完备的政治策略。这与孟子对君主的言说主要是从道德的角度匡正、引导其行为是根本不同的。在《荀子》一书中道德修养明显地从属于治国之道。

     造成先秦儒学代表人物言说价值取向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历史语境与文化空间的不同。在孔子的时代,西周文明的遗留还在政治生活与文化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孔子有充分的理由试图通过人们的自觉努力而使这些遗留重新成为社会的主导。所以他必然将“克己”与“复礼”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他看来,“克己”是“复礼”的唯一方式,而“复礼”则是“克己”的主要目的,二者实在不可以偏废。在孟子之时,纵横家已然大行于世,在诸侯国的礼遇之下,士人纷纷投靠,为了功名利禄而放弃自己的乌托邦精神。所以作为最具有独立精神的士人思想家孟子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重新唤起士人阶层那种自尊自贵的主体精神与“格君心之非”的帝师意识。他的言说主要是向着士人阶层的,他的目的是使士人阶层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承担起为社会立法的伟大责任,而不要堕落为当政者们工具。孟子的思想之所以在后世的士人阶层中获得广泛的认同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荀子的时代情况又有所不同:事实已然证明了孔孟思想的不切实际,天下统一于兼并战争的趋势依然不可逆转,而且这种趋势也已经证明了法家思想的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代儒家思想大师的荀子当然不能盲目地恪守孔孟的传统,他有责任在保持儒家基本精神的基础上融会百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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