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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古文论“失语”、“复语”问题的冷思考

时间:2009-8-8 16:59:17  来源:不详
它难以实现当代“复语”的根本障碍。因此,如果我们不希望古文论精华也成为封建文化殉葬品的话,便决不能再数十年持续地站在传统儒家立场上看待和肯定这些内容了。
相对而言,对于(B)类和(C)类情况的区分和研判更为困难一些。一般地说,古文论中文学审美规律和美学特征,只要不涉及政治、不涉及伪科学,多数内容是属于人文文化范畴的。但能否继承下来,必须结合文论与文学与时代的关系作具体分析。假如某些古文论所对应的传统文学样式或所揭示的文学规律在当代已完全失去生命力,那么,自然属于(B)类情况;假如古文论所包含和体现的美学规律与特征在当代依然具有承继创新的可能,那么,自然属于(C)类情况。实事求是地说,在整个古文论构成中,以笔者外行之见,(B)类情况所占比重较大,(C)类内容所占比重少了一些。像已经提及的古典诗词,及相应诗论的式微,即属于(B)类情况。但需要指出的是,(B)类“失语”情况,虽时代使然,却并非完全绝对,它也与古文论的特殊“话语”对象相关。因为与古文论同根生的传统书(书法)论、画论,当代便没有完全“失语”。评价传统书法、国画的文章,依然是用诸如“笔情墨趣”,“计白当黑”,“气韵生动”、“疏可走马、密不透风”等等传统话语。其所以如此,正是由于这些传统艺术本身依然恪守“传统”,西方文论难以与之对话。那么,为什么书法、国画在当代能基本承传下来,而古典诗词和古典文学却基本“终结”了呢?这是一个既关系我们的论述是否周延又颇有兴味的问题,其下略作些探讨。
古典文学与传统书画的当代命运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差异,其关键在于,两者的艺术媒体、艺术对象和艺术特征不同。书法、国画用作表现工具是中国笔墨,笔墨本身没有时代性;而文学的媒体是语言,语言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随着文言本身失去生命,大量外来和新造的语汇、语法充塞着当代汉语,诗词和其它古典文学也必然要终结或丧失生命。中国书画艺术本身就是空灵的、写意的,尤其是文人书画,更是追求笔墨意趣,用“有意味的形式”抒发胸臆,这使它可以相对脱离时代而存在。文学则不同了,文学的叙事性特征决定了它必须直面现实,不能回避时代,这样,传统的文学样式和风格便必然被淘汰,由新的适应时代需求的文学样式──现代小说──取而代之。但中国传统文论中,小说理论又是最欠发达的。这些因素就决定了古文论大部分内容在当代难免归于(B)类而“失语”。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传统书画论便具有永恒的生命。当代传统书画的危机同样存在,如何适应时代的要求而创新,是书画界在共同探索的课题。但正如人们所困惑的那样,书画创作创新难,理论的创新更难:千篇一律的论艺话语,明白者看着明白,不明白者怎样看也不明白。更糟糕的是,从这些评论中人们几乎辨别不出书画大师与新秀之间的差别。这样,传统书画论也极有可能和传统书画一起,在若干年以后,逐渐因失去当代生命力而同样“失语”,被送进民族艺术博物馆。


通过如上分类分析可以看出,古文论全面“复语”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复语”努力的重点应放到(C)类因素上。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连(C)类因素也“失语了。显然,这与我们主观努力失误相关。失误在何处呢?我认为并不在于所谓“重视不够”,而在于我们对古文论缺少科学分析。当我们将古文论中不该承继的如(A)类因素,无法承继的如(B)类因素统统不加分析地一古脑地呼吁要“重视”、要“承继”时,结果恰恰使本不该消亡的(C)类因素也都一并消亡了(这种不加分析一味呼吁要“重视保护”的情况在对待其它传统艺术如戏曲的态度上同样存在),导致了古文论的全面“失语”。因此,我们今后对待古文论遗产,必须把研究整理的精力放到(B)类因素上,而把“复语”的努力放到(C)类因素上来,即实现古文论的精华“复语”。当然,要具体作到这一点,又谈何容易!

五、古文论精华“复语”目标:中国特色社科文论与人文文论建设

似乎是绕了个大圈,终于回到古文论“复语”的具体目标上来了。对古文论精华“复语”努力的重点我们已经搞清楚了,但“复语”后以怎样的理论形态存在呢?或者我们要以古文论中宝贵的理论资源建构怎样的现代文论话语体系呢?我认为多数人并不清楚。在许多学者看来,只存在一种科学形态的文论,即是从“实践中综合、抽绎、归纳”的“带规律性的东西”,并经实践检验的理论 。中国古文论要“复语”自然要符合这种科学文论的要求。于是,我们的学者在如数家珍地描述古文论博大丰厚内涵的同时,又费劲心思地将其纳入到“科学”的“理论体系”中去。如有先生指出,古文论“并不是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和阐述”,“《文心雕龙》中的那些美学范畴和理论命题都不是模糊的、浑沌的,而是有着很清楚的科学理论内容的。” 这种认识是否科学,那是古文论界的学术课题;但这种否证古文论是“直觉”、“模糊”、“浑沌”形态的努力本身,却正表现出对文论学科性质认识的误区。
其实,文艺理论并不必然具有科学性质。依据哲学美学性质的不同,文艺理论同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建立在科学或唯物哲学基础上,属于社会科学的文艺理论;另一类是建立在人本或唯心哲学基础上,属于人文学科的文艺理论 。笼统地说,社科文论属工具理性,人文文论属价值理性;前者是客观的、外向的,后者是主观的、自足的。两类不同性质的文论虽然可以互补共存,为繁荣文学和文学理论作出自己的贡献,但它们之间,由于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学科规范不同,所揭示的文学“规律”基本上是无法兼容共度的。
社会科学是广义科学的一部分,它是对人类社会及精神现象规律的一种理论概括。这种概括的方法应当是科学的、理性的,其理论应具有普泛性,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或事实的验证,可以证真也可以证伪。马克思主义就是社会科学的典型理论模式。现代经济学、法学、人类学等等都是社会科学。解放后我们移植的苏式“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也属于社会科学范畴。从属于社会科学的社科文论可以有特色、分流派,但它所揭示的基本规律应当是具有普适性的,否则就不是科学的文论。社科文论之间,通过百家争鸣,可以发现文学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出发,凡是文论,无论是“中”是“西”是“古”是“今”,只要具有科学品格,能揭示客观文学规律,都可归属到社科文论中去。社科文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重点在于艺术本质论,艺术发生、发展论,艺术功能论,艺术作品构成论,艺术形象论,艺术创作论等等,逻辑体系性较强。
人文学科(理论) 是学术文化的一部分,它是对人类社会及精神现象价值内涵的一种理论阐释。这种阐释的方法可以是直觉的、感悟的,其理论阐释本身也是自足的,所发现或揭示的价值规律也是相对的,并不一定需要接受实践验证。人文理论虽然不着力揭示客观规律,但能满足人类对价值阐释、价值认同和价值建构的需求。西方的尼采、叔本华、萨特哲学等等,大体都可归属于人文哲学。中国的传统学术,文史哲不分,承担着阐释传统文化价值体系的任务,显然也大都属于人文学术。相对说来,从属于人文学科的人文文论更是流派纷呈,一家一套路数,感悟甚美,但各派之间难以兼容。它们有时并不需要或不屑于指导创作,而是“六经注我”式地解读文本。像西方原型批评、心理分析等等,都着眼于对文本价值的独特阐释。它们的阐释尽管看上去有些牵强附会,但却可以自圆,激起读者的理论兴趣、满足受众益智启明的认知或审美需求。人文文论学科建设的重点在于艺术鉴赏论、艺术批评论、艺术审美规律等等,逻辑体系性较弱。


依据我的理解,中国古文论显然不具有社科文论的品格。但其中却含有许多社科文论的内容,像刘勰关于文学发展规律的著名论述等等便是。对于这些内容的发掘整理,无论是将其纳入到目前已有的社科文论(如“马克思主义文论”)体系中,还是收纳到新的社科文论体系中,都是很有意义的,都是实现古文论精华“复语”的具体实践,并可能形成“中国特色”的社科文论。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已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尤其是钱钟书先生,其贡献应特别受到重视,他所揭示的“蚌病生珠”、“有包孕的片刻”等规律,既是中国古文论的精华,又得到西方文论的印证,完全可包容到“中国特色”社科文论中去。由于西方文论有科学传统,因此,当代“中国特色”的社科文论以“西体”为主也是正常的。
中国古文论显然主要属于人文文论。我们今天精华“复语”重点、即作为新的人文文论建设理论资源的,应是(C)类,属中国艺术美学规律和美学特征的内容。其中可再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可称作规律性“复语”,或“形神兼备”地“复语”,即对古文论中所体现的中国古典艺术美学规律的创造性继承,建构新古典主义或中国现代主义文论话语。中国古典文学的最大美学特征是讲含蓄、讲意境,是虚实相生、是意在言外等等。这些风格及审美规律应当说是很有当代价值的。如有学者提及的“意象”理论“出口转内销”事例,便是典型。尽管“意象”理论“复活”是与美国现代诗人对其创造性地“现代转化”为前提的,其背后却正透露出中国古典主义美学与西方现代主义美学的某种兼容性信息。但要使这部分古文论在当代“复语”,却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C)类内容的“复兴”或“振兴”,包括当代中小学教育人文内容和知识阶层人文知识结构的“民族化”,包括前文提及的当代哲学、美学对传统的继承创新,以及当代文学创作对传统美学规律的实践与创新等等。正像美国的“意象”诗歌创造实践在先,意象理论在后一样,如果没有大量体现中国传统美学神韵的新古典主义或现代主义的创作,古文论的精华“复语”便没有对象。遗憾的是,尽管举着“现代”、“后现代”旗帜进行创作的当代作家、诗人不少,但却很少有从传统美学中汲取营养的。假如有一大批像汪曾琪这样自觉追求传统韵味又体现现代风格的作家的话,假如我们有自己的“庞德”的话,那么,古文论精华的“现代复语”便顺理成章。这类“复语”显然应当是重点所在,但它却是整个民族文化建设的任务,要靠全社会的协同努力才能实现;即使在文化及教育方针正确的前提下,我想,它也需要有几代人的时间 ,因为我们毕竟“失语”很久很久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传统文论这种精华“复语”成功了,它也只是当代人文文论中的一种,并不能排拒取代其它人文文论。因此,这种“复语”努力,与其说是民族主义的,不如说是人文主义的。
第二个层次,可称为特征性“复语”,或“舍形取神”地复语,即对古文论美学特征美学精神的创造性汲取,建构新的“中国特色”的人文文论话语。中国文论与西方文论的显著区别,不仅仅在内容上,而且在文论的话语形式上。西方文论,“文”与“论”之间主客分明,文本是文本,理论是理论。而中国古文论,“文”与“论”不分家,既释文,亦悟道,既求论“文”之美,更求文“论”之美。文本分析、理论阐释与主体感悟融于一炉,文论家将艺术体验艺术地传递,使文论本身具有文学性质和审美价值。因此,古文论是诗化文论。古文论概念的不确定性、写意性、模糊性,正是古文论诗化特征决定的。正如党圣元先生所说,古文论“运用与思维对象相同的审美──艺术思维方式来审视、领悟、体验对象,从而使这种理论观照的结果本身亦具有一定的美感意蕴,具有一定的情感性、意象性、虚涵性” 因此,古文论概念本身难以实现现代转化,但这种论文形式或神韵却可以借鉴。当代有没有可能倡导这种诗化的、感悟的、模糊的文学理论和批评呢?我想是完全可能的。西方现代亦有如尼采这样的诗化美学家。这种批评的概念可以借鉴西方文论概念,也可以搬运古文论概念,更可以独创新的概念,只是它的表述必须是诗化的、艺术的。这种古文论的特征“复语”,其成功的关键显然是在文论界自身,因为它并不依赖创作的美学特征。不过,就其实质而言,这种“复语”已近乎当代文论的一种“创语”了。由此我们便回到了本文开篇关于当代文论“失语”原因的分析上。


笔者认为,古文论在当代“失语”与当代中国文论“失语”并不是一回事。传统中断,只是造成当代文论“失语”的部分而非全部原因。如果以是否操作传统话语为尺度的话,那么,西方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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